两汉和亲理论的创立、发展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1-11-15 浏览次数:2079 来源:《重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晋文


[摘要]两汉和亲理论的创立始于汉初娄敬。其意图是对匈奴的侵扰暂且妥协和退让,以求得一段时间的安宁,也是汉匈国力强弱的一种体现。西汉前期的和亲政策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也带来了对匈奴一味妥协和退让的弊端。至汉武帝即位,为了实现大一统的宏伟目标,对匈奴发动了大规模的威服战争。在汉匈国力强弱的转换中,西汉中后期的和亲理论及政策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改造,就是要将和亲作为匈奴对汉求和臣服的标志。从长远来看,西汉王朝也终将使匈奴臣服。东汉王朝的和亲理论更为完善,成为一种积贮力量、等待时机、重新武力征服匈奴的战略设想,并在实施过程中具有国家统一、匈奴臣服、汉族与匈奴等非汉民族和平友好交往的象征意义。


[关键词]娄敬;和亲;两汉王朝;匈奴;民族关系


[中图分类号]K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29(2021)03-0005-09 


两汉和亲理论的创立始于汉初娄敬。就其本意而言,这种和亲理论最初实际是一种无奈之举,亦即汉初国力较弱,战胜不了匈奴而不得不屈辱、妥协的理论。正如东汉班固所说:“昔和亲之论,发于刘敬。是时天下初定,新遭平城之难,故从其言,约结和亲,赂遗单于,冀以救安边境。”[1]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随着汉朝国力的增强,和亲的理论和政策又逐渐成为国家统一、匈奴臣服、汉族与匈奴等非汉民族和平友好交往的象征,为东汉以后许多王朝所继承。相关研究成果见崔明德《近五十年来和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1999年第3期)、杨艳芳《近十年来和亲问题研究综述》(《新乡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和梅宽《近十年国内和亲问题研究述评》(《卷宗》2018年第12 期)。


一、娄敬与两汉和亲理论的创立


娄敬,齐人,高祖五年(公元前202) 戍陇西,至洛阳时向高祖建议应迁都关中。据《史记·刘敬列传》等记载,娄敬先以周王朝的兴起讲述周朝营造洛邑的原因,指出武王伐纣乃天下归心。故“成王即位,周公之属傅相焉,乃营成周洛邑,以此为天下之中也,诸侯四方纳贡职,道里均矣,有德则易以王,无德则易以亡”。然后又强调西汉的建立乃凭借武力,不能同西周的“有德”相比。“今陛下起丰沛,收卒三千人,以之径往而卷蜀汉,定三秦,与项羽战荥阳,争成皋之口,大战七十,小战四十,使天下之民肝脑涂地,父子暴骨中野,不可胜数,哭泣之声未绝,伤痍者未起,而欲比隆于成康之时,臣窃以为不侔也。”[2]最后便令人信服地提出,和没有险阻被称为“四战之地”的洛阳相比,定都于易守难攻的关中才是更好的选择:


且夫秦地被山带河,四塞以为固,卒然有急,百万之众可具也。因秦之故,资甚美膏腴之地, 此所谓天府者也。陛下入关而都之,山东虽乱,秦之故地可全而有也。夫与人斗,不搤其亢,拊其背,未能全其胜也。今陛下入关而都,案秦之故地,此亦搤天下之亢而拊其背也。[2]


其言之成理,执之有据,因而被汉高祖采纳。由此可以看出,娄敬并不是一名普通戍卒或百姓,而是一位有着很高文化素养的体力劳动者,很可能就是原齐国治下的基层官吏。至高祖定都关中后,娄敬即被高祖赐姓为刘,拜郎中,号为奉春君。


高祖七年(公元前200),韩王信反叛,高祖亲自率军平叛。至晋阳(今山西太原西南)时,听说韩王信同匈奴联合对抗汉朝,高祖便派人出使匈奴,侦察匈奴军情。为了迷惑汉朝,冒顿单于故意示弱,“匿其壮士肥牛马,但见老弱及羸畜”,使绝大多数汉使上当,“皆言匈奴可击”。唯独御史成和娄敬头脑清醒,认为“不可”[1]。特别是娄敬,从匈奴返回后更明确建议:“两国相击,此宜夸矜见所长。今臣往,徒见羸瘠老弱,此必欲见短,伏奇兵以争利。愚以为匈奴不可击也。”[2]但汉军前锋当时已经越过句注山(今雁门山) ,20余万大军都在行军路上,加之情报有误,于是高祖大骂娄敬为“齐虏”,并在广武(今山西代县西南) 将其戴上刑具下狱。结果高祖中了埋伏,大败而归。好在高祖善于改正错误,后来赦免娄敬,并诚恳道歉说:“吾不用公言,以困平城。吾皆已斩前使十辈言可击者矣。”[2]乃封娄敬二千户,为关内侯,号为建信侯。高祖也由此完全摒弃对娄敬“以口舌得官”的偏见,更加信任娄敬的智慧与判断。而娄敬亦向高祖提出极具战略眼光的增加关中人口的“徙民”和“迁豪”建议。“臣愿陛下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后,及豪桀名家,且实关中。无事,可以备胡;诸侯有变,亦足率以东伐。此强本弱末之术也。”[1]并为高祖所接受。九年(公元前198) 十一月,“徙贵族楚昭、屈、景、怀、齐田氏关中”[2]。因此,娄敬能首创对匈奴和亲的设想,并非偶然。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当高祖咨询娄敬应如何解决匈奴的侵扰问题时,娄敬便首次提出了汉与匈奴的和亲主张:


高帝罢平城归,韩王信亡入胡。当是时,冒顿为单于,兵强,控弦三十万,数苦北边。上患之,问刘敬。刘敬曰:“天下初定,士卒罢于兵,未可以武服也。冒顿杀父代立,妻群母,以力为威,未可以仁义说也。独可以计久远子孙为臣耳,然恐陛下不能为。”上曰:“诚可,何为不能!顾为奈何?”刘敬对曰:“陛下诚能以適长公主妻之,厚奉遗之,彼知汉適女送厚,蛮夷必慕以为阏氏,生子必为太子,代单于。何者? 贪汉重币。陛下以岁时汉所余彼所鲜数问遗,因使辩士风谕以礼节。冒顿在,固为子婿;死,则外孙为单于。岂尝闻外孙敢与大父抗礼者哉? 兵可无战以渐臣也。若陛下不能遣长公主,而令宗室及后宫诈称公主,彼亦知,不肯贵近,无益也。”高帝曰:“善。”欲遣长公主。吕后日夜泣,曰:“妾唯太子、一女,奈何弃之匈奴!”上竟不能遣长公主,而取家人子名为长公主,妻单于。使刘敬往结和亲约。[2]


具体来说,大致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首先,娄敬提出“天下初定,士卒罢于兵,未可以武服也”,正确评判了汉匈国力的差距。经过平城一战,高祖君臣已大多认识到汉朝国力还不足以击败匈奴。但由于汉朝对匈奴的侵扰仍然需要反击,如“陈豨反,又与韩信合谋击代。汉使樊哙往击之,复拔代、雁门、云中郡县,不出塞”[2],故究竟要不要继续攻打匈奴,实际还存在一些争议[3]。而娄敬则在理论上澄清了这一争议,认为“天下”刚刚平定,军队严重疲乏,且经济凋敝,百废待兴,目前甚至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均不宜用武力来征服匈奴。事实也的确证明,汉初的匈奴“未可以武服也”。这为汉王朝采用和平手段处理汉匈关系提供了充分依据。此外,娄敬把击败项羽、建立汉朝视为“天下初定”,也表明他的“天下”观已经从秦始皇的“六合之内,皇帝之土”[2]退回到战国七雄时期的疆域,尽管许多人心里并不认同。


其次,娄敬提出“冒顿杀父代立,妻群母,以力为威,未可以仁义说也”,强调在军力弱于匈奴的情况下,匈奴根本不可能和汉朝讲道理。这既是符合事实的,也是“诡诈利而贱仁谊”[1]和“当今争于气力”观念的体现[4]。从“独可以计久远子孙为臣”来看,其目的就是要告诫汉高祖,在“以力为威”的强大匈奴面前,军力相对弱小的汉朝还不能继续发动大规模的战争,并完全征服或驱逐匈奴,而必须采用和平、灵活的策略来化解匈奴的侵扰,把臣服匈奴的希望寄托在其子孙后代身上。也就是说,在匈奴没有从根本上危及汉家王朝的前提条件下,实际是可以暂且妥协和退让的,以求得一段时间的安宁。这为娄敬下一步提出与匈奴和亲的具体主张做了铺垫。


复次,娄敬提出“陛下诚能以適长公主妻之,厚奉遗之,彼知汉適女送厚,蛮夷必慕以为阏氏,生子必为太子,代单于”,开了大一统王朝与周边“戎狄”和亲的先河。在娄敬看来,只要高祖能将长公主(鲁元公主)嫁给冒顿单于,后者必定会把长公主立为阏氏,生了儿子也必定会立为太子。加之贡奉厚礼,所谓“岁时汉所余彼所鲜数问遗”,匈奴单于作为女婿或外孙就必定不再与汉朝为敌,从而达到“兵可无战以渐臣也”的目的。但这在很大程度上却可以说是一厢情愿,也明显违背了对冒顿“妻群母,以力为威”的共识。正如司马光所说:“建信侯谓冒顿残贼,不可以仁义说,而欲与为婚姻,何前后之相违也!”[5]遑论匈奴并未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单于也有着众多大小阏氏,在军力仍然弱于匈奴的情况下,屈辱地奉送“重币”亦不能完全阻止匈奴的侵扰,反而使匈奴更加骄横。更难堪的是,“大汉”与匈奴的和亲乃“约为昆弟”,冒顿也根本不承认自己是汉高祖的女婿,甚至点名要跟吕后和亲。不管是长公主也好,抑或宗室女公主(翁主) 也好,她们实际都是汉朝对匈奴屈辱求和的牺牲品。从这个方面来说,还是吕后和高祖等人看得更加透彻,乃“取家人子名为长公主,妻单于”。反正都要贡奉汉女,又何必非要长公主呢?


最后,娄敬提出“计久远子孙为臣”和“以渐臣也”,亦表明其和亲主张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从长远来看,汉朝终将使匈奴臣服,无非主要应采用和平方式而已。但问题是,和亲对匈奴究竟有多大的约束力,能不能达到使匈奴臣服的目的,或多长时间才能显现和亲的效果,娄敬却有些过于自信。在汉匈首次和亲仅一年之后,因燕王卢绾反叛,冒顿单于便公然毁约,不断侵扰汉朝的西北边境。如《史记·匈奴列传》:“后燕王卢绾反,率其党数千人降匈奴,往来苦上谷以东。”[2]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和亲政策取得一些效果后,许多大臣都墨守成规,完全忘了娄敬提出和亲设想的初衷,对匈奴一味妥协和退让。特别是文景时期,国家安定,经济已较好地恢复和发展,完全有能力抗击匈奴的侵扰。然而这时却还是盲目强调和亲,就不能不说对反击匈奴起到阻碍作用了[6]。


尽管如此,娄敬创立的和亲理论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和亲的缔结使得汉朝结束了对匈奴的大规模战争,把主要精力用于安定社会,恢复和发展经济,为平定异姓王和休养生息政策赢得了宝贵时间。仅就惠帝、吕后时期而言,司马迁便高度评价其经济成就说:“民务稼穑,衣食滋殖。”[2]另一方面,虽然岁奉“重币”非常屈辱,匈奴也还会不断侵扰,但在和亲后毕竟有一二十年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争,匈奴的南下侵扰明显减少,而且和战争相比,和亲付出的经济代价也远远要低于战争,为今后武力征服匈奴做了物质和舆论准备。仍以经济为例,史载文帝时“百姓无内外之徭,得息肩于田亩,天下殷富。粟至十余钱,鸣鸡吠狗,烟火万里”[2]。而付出的代价则“岁以千金”和附加赠送等,所谓“逮至孝文,与通关市,妻以汉女,增其厚赂,岁以千金,而匈奴数背约束,边境屡被其害”[1]。再一方面,汉匈的和平相处促进了不同民族、不同经济生活和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也为更大规模的民族融合和汉化初步奠定了基础。文帝允诺和亲便明确提出,汉匈和亲的长久缔结增进了友好往来,“使两国之民若一家子”[2]。武帝即位后,“明和亲约束,厚遇关市,饶给之”,史书有“匈奴自单于以下皆亲汉,往来长城下”的记录[1]。之所以司马迁会将匈奴的先祖说成“夏后氏之苗裔也”[2],原因亦在于此。


二、西汉和亲理论的发展


自高祖十一年(一说九年)正式缔结和亲后,西汉前期即主要对匈奴实行和亲政策。虽然在这一时期匈奴仍不断侵扰,惠帝、吕后时冒顿单于甚至公然侮辱吕后,文帝和景帝时匈奴也多次毁约入侵,但西汉王朝始终都以大局为重,委曲求全,继续与匈奴和亲。在这一时期,西汉的和亲理论基本没有变化,和亲的主要内容还是嫁给单于翁主,并每年贡奉钱财物等。略有变化的是增加了“通关市”的内容[7]。当然,由于匈奴不断毁约,西汉前期的汉朝和匈奴都同时采用了两种策略。西汉王朝是以和亲为主,辅以军事防御;而匈奴则是以武力侵扰为主,辅以和亲。在匈奴南下侵扰和汉朝防御反击的期间,双方的和亲关系即宣告破裂,其后果就是汉朝会停止每年对匈奴的贡奉,并加强军事防御等。但没过几年,汉匈又恢复和亲,其作用是匈奴又暂时停止了侵扰。如此反复,从文帝初年一直到武帝即位。关键在于,匈奴在获得贡奉的同时并不愿意完全放弃侵扰,甚至还以此向汉朝要挟更多的贡奉财物,亦即“增厚其赂”。而西汉王朝则有忍辱求全、留待将来的考虑,宁愿妻以翁主与贡奉,也不想和匈奴大战。对将军陈武等人的“威服”建议,文帝更坦露心声说:“今匈奴内侵,军吏无功,边民父子荷兵日久,朕常为动心伤痛,无日忘之。今未能销距,愿且坚边设候,结和通使,休宁北陲,为功多矣。且无议军。”[2]当然,汉匈都误以为在对方区域无法定居或游牧,也限制了双方战争的升级。以汉朝为例,在文帝四年(公元前176)廷议对匈奴的和战时,许多公卿都一致认为:“单于新破月氏,乘胜,不可击。且得匈奴地,泽卤,非可居也。和亲甚便。”[2]这就决定了在西汉前期汉匈和亲必定会成为汉王朝的主导政策。


然而量变终将引起质变。随着国力的逐渐强盛,在《春秋》大一统理论的依据下[8],武帝又仿效秦始皇的武力征服政策,对匈奴发动了大规模战争,并将匈奴成功地逐出漠南。加之匈奴的内乱,至宣帝时期即彻底扭转了汉弱匈奴强的局面。因此,和亲理论在西汉中后期也有了新的发展与变化。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扩大了和亲对象,使和亲政策成为以汉王朝为盟主的政治和军事联姻手段。其主要表现,就是汉武帝与西域乌孙国王的和亲。史载张骞首倡这一和亲设想:


今单于新困于汉,而故浑邪地空无人。蛮夷俗贪汉财物,今诚以此时而厚币赂乌孙,招以益东,居故浑邪之地,与汉结昆弟,其势宜听,听则是断匈奴右臂也。既连乌孙,自其西大夏之属皆可招来而为外臣。[2]


从中可以看出,张骞的和亲设想与西汉前期的和亲实际有本质不同。尽管在形式上都名为“昆弟”之约,也都要妻以翁主,并“厚币”赂之,但前者是以汉朝为盟主的政治和军事联姻关系,汉朝对乌孙将逐渐具有宗主国性质,而后者则为汉朝不平等的屈辱求和。所谓“外臣”云云,对此便一语道破。这与汉武帝的威服戎狄、“天下为一”思想完全吻合,故“天子以为然”,遂委派张骞主其事。同时,对乌孙与汉朝的交通,匈奴亦发出战争威胁。乌孙昆莫恐,乃“使使献马,愿得尚汉女翁主为昆弟”[2]。最终缔结和亲,乌孙以骏马千匹聘;且匈奴也仿效汉朝与乌孙和亲。“汉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妻焉。赐乘與服饰物,为备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赠送甚盛。乌孙昆莫以为右夫人。匈奴亦遣女妻昆莫,昆莫以为左夫人。”[1]更重要的是,通过收继婚,使细君公主稍后便成为乌孙国昆弥的王后,在细君公主早逝后,武帝又妻之以解忧公主,实现了娄敬的最初设想。《汉书·西域传下》:


昆莫年老,欲使其孙岑陬尚公主。公主不听,上书言状,天子报曰:“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岑陬遂妻公主。昆莫死,岑陬代立。岑陬者,官号也,名军须靡。昆莫,王号也,名猎骄靡。后书“昆弥”云。岑陬尚江都公主,生一女少夫。公主死,汉复以楚王戊之孙解忧为公主,妻岑陬。岑陬胡妇子泥靡尚小,岑陬且死,以国与季父大禄子翁归靡,曰:“泥靡大,以国归之。”


翁归靡既立,号肥王,复尚楚主解忧,生三男两女:长男曰元贵靡;次曰万年,为莎车王;次曰大乐,为左大将;长女弟史为龟兹王绛宾妻;小女素光为若呼翎侯妻。[1]


总的来看,汉与乌孙的和亲使和亲政策变为汉帝国的政治和军事联盟手段,不仅逐渐确立了汉朝的宗主国地位,在中原和周边地区形成更为丰富的汉与乌孙、匈奴同西域等多种和亲关系[9],而且作为样板,也成为汉朝改造汉匈和亲政策的一个参照。


二是对汉匈和亲由公主或翁主出嫁降为宫女出嫁,使汉朝在和亲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和亲成为匈奴对汉求和臣服的标志。随着汉强匈奴弱局面的形成,汉匈和亲对汉朝来说即意味着匈奴的求和,既要停止战争状态,又要承认自己的“外臣”地位。因而在汉匈重结和亲后,汉匈联姻的规格也必然被大大降低,仅具有通婚的形式和象征意义。在武帝后期,匈奴提出和亲仍强硬要求:“南有大汉,北有强胡。胡者,天之骄子也,不为小礼以自烦。今欲与汉闓大关,取汉女为妻,岁给遗我蘖酒万石,稷米五千斛,杂缯万匹,它如故约,则边不相盗矣。”[1]呼韩邪单于归顺汉朝后,亦向元帝提出愿为汉朝女婿,希望与汉家公主继续联姻。但元帝君臣却对通婚的规则做了重大修改,不再嫁以翁主,而是赐婚宫女。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昭君出塞,如《汉书·匈奴传下》:


竟宁元年,单于复入朝,礼赐如初,加衣服锦帛絮,皆倍于黄龙时。单于自言愿婿汉氏以自亲。元帝以后宫良家子王嫱字昭君赐单于。单于欢喜。[1]


从“单于欢喜”来看,呼韩邪单于也不得不强装笑颜,接受其通婚规则的修改。这不仅体现出汉匈之间的君臣关系,而且也表明此类通婚仅具有形式和象征意义。换句话说,匈奴已成为汉王朝的外藩,没有必要再屈辱地贡奉以公主名义和亲的翁主。所以赐婚宫女,也就昭示了汉匈之间的和亲。更重要的是,无论汉朝,还是匈奴,双方都明显看轻通婚,而把政治和经济往来视为和亲的主要内容。从政治方面来看,和亲的前提条件就是匈奴须向汉称臣,并朝见汉朝皇帝。而经济方面则主要是对匈奴的大量财物赏赐,以及匈奴对汉朝的一些奉献。甘露三年(公元前51),呼韩邪单于第一次来朝,宣帝便和群臣商议,其“赞谒称藩臣而不名。赐以玺绶、冠带、衣裳、安车、驷马、黄金、锦绣、缯絮”[1]。又《汉书·匈奴传下》载:


单于正月朝天子于甘泉宫,汉宠以殊礼,位在诸侯王上,赞谒称臣而不名。赐以冠带衣裳,黄金玺盭绶,玉具剑,佩刀,弓一张,矢四发,安车一乘,鞍勒一具,马十五匹,黄金二十斤,钱二十万,衣被七十七袭,锦锈绮縠杂帛八千匹,絮六千斤。……明年,呼韩邪单于复入朝,礼赐如初,加衣百一十袭,锦帛九千匹,絮八千斤。[1]


是否通婚已不再是汉匈和亲的必备条件。自昭君出塞后,或许还有同单于和亲的汉女,亦或许没有。但作为历史中的一个细节,在汉匈“合为一家”且通婚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如王莽将女儿嫁给了王昭君的外孙[1],史官已无此必要记载,这是和平年代正常的通婚现象。


三是确立了汉朝的宗主国地位,使和亲增加了君臣关系的限制和义务,也最终实现了娄敬所设想的“兵可无战以渐臣也”。如前所述,娄敬曾设想通过和亲让冒顿单于成为高祖女婿而失算。武帝大败匈奴后,丞相长史任敞提议,乘“匈奴新破,困,宜使为外臣,朝请于边”[2]而不得。汉朝与乌孙和亲后,武帝遣杨信使匈奴,提出和亲须以单于太子为质,乌维单于亦强硬拒绝。


杨信既见单于,说曰:“即欲和亲,以单于太子为质于汉。”单于曰:“非故约。故约,汉常遣翁主,给缯絮食物有品,以和亲,而匈奴亦不扰边。今乃欲 反古,令吾太子为质,无几矣。”[2]


但随着匈奴国力的衰落,匈奴的态度便逐渐转变。除了希望和亲,汉匈停止战争,在汉朝皇帝与单于的关系上亦自称晚辈。《汉书·匈奴传上》:


且鞮侯单于初立,恐汉袭之,尽归汉使之不降者路充国等于汉。单于乃自谓“我儿子,安敢望汉天子! 汉天子,我丈人行。”[1]


至昭宣时,匈奴又多次请求和亲。特别是呼韩邪单于,最终决定“称臣入朝事汉”[1],这就更使汉匈和亲成为一种特殊的君臣关系了。诚如扬雄所言:“逮至元康、神爵之间,大化神明,鸿恩溥洽,而匈奴内乱,五单于争立,日逐、呼韩邪携国归化,扶伏称臣。”[1]以和亲来说,除了停止侵扰,匈奴便应当仿效乌孙承担一些藩属的义务。主要可概括为两点:其一,作为和亲的约束条件,匈奴在位单于应向汉朝派遣质子入侍。如甘露元年(公元前53),呼韩邪单于“遣子右贤王铢娄渠堂入侍。郅支单于亦遣子右大将驹于利受入侍”。“复株絫若鞮单于立,遣子右致卢儿王酰谐屠奴侯入侍。”其二,作为“外臣”,匈奴还应向汉朝遣使奉献特产。如甘露三年,郅支单于“遣使奉献,汉遇之甚厚。明年,两单于俱遣使朝献,汉待呼韩邪使有加”[1]。当然,作为宗主国,汉朝也要对匈奴予以更多的政治和经济回报。这就用事实证明:只有国力和军力强于匈奴,并战而胜之,匈奴才能真正臣服于汉,汉匈才能停止战争,才能长期友好相处,也才能实现“兵可无战以渐臣也”的设想。


西汉中后期的和亲理论比西汉前期取得了更大、更多和更好的和亲效果,成为汉族同匈奴等游牧民族之间经济文化交流与融合的典范。班固便对此高度肯定说:“至孝宣之世,承武帝奋击之威,直匈奴百年之运,因其坏乱几亡之阨,权时施宜,覆以威德,然后单于稽首臣服,遣子入侍,三世称藩,宾于汉庭。是时边城晏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菞庶亡干戈之役。”[1]


三、东汉和亲理论的完善


王莽代汉后,奉行大汉族主义的民族歧视政策,“更名匈奴单于曰降奴服于”“改句町王以为侯”,又“更名高句骊为下句骊”[1],因而匈奴等少数民族纷纷反叛。加之农民起义,王莽新朝随即倾覆。光武中兴后,调整思路,以“未遑外事”对匈奴和西域诸国实行名为“羁縻”的绥靖政策,在西北边疆更放弃了部分郡县。例如:


建武四年,单于遣无楼且渠王入五原塞,与李兴等和亲,告兴欲令芳还汉地为帝。五年,李兴、闵堪引兵至单于庭迎芳,与俱入塞,都九原县。掠有五原、朔方、云中、定襄、雁门五郡,并置守令,与胡通兵,侵苦北边六年,芳将军贾览将胡骑击杀代郡太守刘兴。……后大司马吴汉、骠骑大将军杜茂数击芳,并不克。[10]


六年,始令归德侯刘飒使匈奴,匈奴亦遣使来献,汉复令中郎将韩统报命,赂遗金币,以通旧好。……九年,遣大司马吴汉等击之。经岁无功,而匈奴转盛,抄暴日增。十三年,遂寇河东,州郡不能禁。于是渐徙幽、并边人于常山关、居庸关已东,匈奴左部遂复转居塞内。朝廷患之,增缘边兵郡数千人,大筑亭候,修烽火。[10]


从中可以看出,光武帝关于匈奴和边疆问题的总体思路是安内然后攘外。所以对匈奴的多次侵扰,光武帝均消极防御,并撤销了靠近匈奴的部分边郡。但也并不放弃和平交往,一再遣使向匈奴言和,乃至“赂遗金币,以通旧好”。对西域诸国,光武帝也采取收缩政策,仅予以物质鼓励。如建武二十一年(45)冬,“鄯善王、车师王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奉献,愿请都护。帝以中国初定,未遑外事,乃还其侍子,厚加赏赐。”[10]值得注意的是,东汉初年和西汉初年的情形大致相同,光武帝既没有像高祖那样武力讨伐匈奴,又没有像高祖那样走向另一个极端与匈奴和亲,而是把匈奴问题暂时搁置,虚与委蛇,并在军事上略加防御罢了。这应该是吸取了王莽对匈奴大举进攻而导致内乱的历史教训,也是借鉴了高祖屈辱和亲而作用不大的历史经验。


然而,由于南北匈奴的分裂,至建武二十五年(49),光武帝对匈奴又逐渐采取了分化政策。南北匈奴的分裂始于匈奴右薁鞬日逐王比。据《后汉书·南匈奴列传》载,比因失去单于继位资格,且“匈奴中连年旱蝗,赤地数千里,草木尽枯,人畜饥疫,死耗大半”,故“密遣汉人郭衡奉匈奴地图,二十三年,诣西河太守求内附”。至建武二十四年春,所属八部大人即“共议立比为呼韩邪单于,以其大父尝依汉得安,故欲袭其号。于是款五原塞,愿永为番蔽,扞御北虏”[10]。对南匈奴的内附,朝廷讨论最初均不愿接受,只有五官中郎将耿国认为可以夷制夷,应当接受,最终被光武帝采纳。《后汉书·耿国传》载:


及匈奴薁鞬日逐王比自立为呼韩邪单于,款塞称籓,愿扞御北虏。事下公卿。议者皆以为天下初定,中国空虚,夷狄情伪难知,不可许。国独曰:“臣以为宜如孝宣故事受之,令东扞鲜卑,北拒匈奴,率厉四夷,完复边郡,使塞下无晏开之警,万世安宁之策也。”帝从其议,遂立比为南单于。[10]


此后,光武帝便参照宣帝故事,对南匈奴大力扶持。而南匈奴亦“遣使诣阙,奉籓称臣,献国珍宝,求使者监护,遣侍子,修旧约”[10]。建武二十六年(50),光武帝乃“遣中郎将段彬授南匈奴单于玺绶,令入居云中,始置使匈奴中郎将,将兵卫护之。南匈奴遣子入侍,奏奉诣阙。于是云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雁门、上谷、代八郡民归于本土”[10]。光武帝的做法也意味着东汉王朝已采取安内与攘外并行的政策。


不过,在扶持南匈奴的同时,光武帝对北匈奴也采取安抚政策,以减少军事对抗的发生。在建武二十七年(51),北匈奴“遣使诣武威求和亲”,光武帝还告诫武威太守“勿受其使”。但仅仅一年之后,“北匈奴复遣使诣阙,贡马及裘,更乞和亲,并请音乐,又求率西域诸国胡客与俱献见”,在司徒掾班彪的建议下,光武帝便对北匈奴采取了更为灵活的和亲政策。班彪的理由是:


臣闻孝宣皇帝敕边守尉曰:“匈奴大国,多变诈。交接得其情,则却敌折冲;应对入其数,则反为轻欺。”今北匈奴见南单于来附,惧谋其国,故数乞和亲,又远驱牛马与汉合市,重遣名王,多所贡献。斯皆外示富强,以相欺诞也。臣见其献益重,知其国益虚,归亲愈数,为惧愈多。然今既未获助南,则亦不宜绝北,羁縻之义,礼无不答。谓可颇加赏赐,略与所献相当,明加晓告以前世呼韩邪、郅支行事。[10]


即主张南、北匈奴均可和亲,但必须遵照大一统观念臣服汉朝,还要吸取呼韩邪单于“保国传嗣”而郅支单于“自绝皇泽”的经验和教训,并对北匈奴区别看待,赏赐应“略与所献相当”。班彪的汉朝至上主张在他为朝廷起草的答复中表现得更淋漓尽致,如其“汉秉威信,总率万国,日月所照,皆为臣妾。殊俗百蛮,义无亲疏,服顺者褒赏,畔逆者诛罚,善恶之效,呼韩、郅支是也”[10]云云。这实际上又回到了秦始皇的“人迹所至,无不臣者”[2]的君臣观,所以拨动了光武帝的天下重新一统和超越秦皇汉武的心扉,对班彪的建议完全采纳。当然,光武帝和北匈奴的和亲还与南匈奴不同,主要是停止了战争状态,并恢复交往和互市,通常对北匈奴的来使还“不遣使者”。


光武帝后期南、北有别的和亲政策至明帝时期又发生变化。由于北匈奴始终不愿意真正臣服,时常侵扰边郡,加之南匈奴对北匈奴与汉朝交通的阻隔,因而明帝便逐渐开始对北匈奴采取武力征服政策。如永平十六年(73)“春二月,遣太仆祭肜出高阙,奉车都尉窦固出酒泉,驸马都尉耿秉出居延,骑都尉来苗出平城,伐北匈奴”[10]。同时还重新经营西域,“乃命将帅北征匈奴,取伊吾卢地,置宜禾都尉以屯田,遂通西域,于窴诸国皆遣子入侍。西域自绝六十五载,乃复通焉”[10]。章帝即位后,在南匈奴的配合下,亦不断出兵进攻北匈奴,迫使其部众纷纷投降。史载元和二年(85)“正月,北匈奴大人车利、涿兵等亡来入塞,凡七十三辈。时北虏衰耗,党众离畔,南部攻其前,丁零寇其后,鲜卑击其左,西域侵其右,不复自立,乃远引而去”[10]。至和帝即位,在汉军和南匈奴的多次联合打击下,北匈奴便被逐出漠北,不得不率余部西迁。如永元元年(89)“夏六月,车骑将军窦宪出鸡鹿塞,度辽将军邓鸿出稒阳塞,南单于出满夷谷,与北匈奴战于稽落山,大破之,追至私渠比鞮海。窦宪遂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还”[10]。又永元三年(91),“北单于复为右校尉耿夔所破,逃亡不知所在”[10]。尽管北匈奴还有少数余部与东汉王朝为敌,但总体来说北匈奴的威胁问题已不复存在。


总结东汉前期和亲政策的推行,对东汉和亲理论的完善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首先,东汉的和亲已完全没有公主(翁主)通婚的约定。无论是东汉初年,还是南北匈奴分裂以后,汉匈和亲都不再设定通婚的约定。所谓“和亲”,实际主要是结束战争状态,汉匈恢复互市和交往,也就是“和平亲善”的意思。同时还往往要附加匈奴遣子入侍的条件。这一方面说明此前以公主(翁主)通婚的作用不大,带有屈辱性质,东汉王朝已完全认识到这一点;另一方面也表明了东汉王朝的自信,匈奴终将臣服已成为朝野上下的共识,没有必要再多此一举。正如前揭班彪所说:“汉秉威信,总率万国,日月所照,皆为臣妾。”史家范晔亦描述:“及关东稍定,陇、蜀已清,其猛夫扞将,莫不顿足攘手,争言卫(青)、霍(去病)之事。”[10]至于民间通婚,则由于边民往来,以及南匈奴的内附而成为一种常见现象。


其次,东汉的和亲理论是不加掩饰的拖延策略,实际是一种积贮力量、等待时机、重新武力征服匈奴的战略设想。这与西汉前期的和亲理论,甚至汉武帝的战争理论,都有着明显不同。显而易见,虽然娄敬的和亲理论也有最终让匈奴臣服的设想,但能不能实现却根本没有指望。至文景时期,汉朝的国力越来越强,大多数民众对征服匈奴仍感到绝望。如其“单于新破月氏,乘胜,不可击”[2]云云。晁错亦明确指出:“自高后以来,陇西三困于匈奴矣,民气破伤,亡有胜意。”[1]即使汉武帝对匈奴发动了大规模战争,并多次击败匈奴,将匈奴基本逐出漠南,但长期战争使汉王朝元气大伤,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匈奴还不断南下侵扰,很多人也同样认为,汉朝是不可能完全征服匈奴的。昭帝时盐铁会议,贤良文学都猛烈攻击武帝的战争政策,鼓吹匈奴不可战胜,就是一个特别典型的事例[11]。但在东汉前期,由于呼韩邪单于的内附和郅支单于的覆灭,以及匈奴长达数十年的臣服,加之匈奴单于继承不可避免的内乱,光武帝君臣已有充分的历史经验判断:汉朝的综合国力远远超过匈奴,目前仍需和亲无非“中国初定,未遑外事”而已。只要其内地安定,经济能得到恢复,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完全征服匈奴就是一个早晚的问题。之所以南匈奴甘愿称臣内附,北匈奴反复请求和亲,而不敢倾尽全力与汉朝为敌,也正是基于和东汉王朝同样的判断。


第三,东汉的和亲理论已形成亲疏两个基本类型。在匈奴还在与汉朝为敌的时候,汉王朝采用的是疏远类型。和亲的意图是停止双方的战争状态,并恢复汉匈交往和互市,以争取边境的安宁和一段时间的和平。尽管这种类型的和亲效果不大,光武帝前中期的匈奴和以后的北匈奴都曾多次毁约,但光武帝的既定战略实际重在安内,所谓“和亲”本来就要减轻外部的压力,哪怕能赢得一段时间的和平,即便付出一定的代价,也基本达到了目的。更不用说,在完成安内的任务后,东汉王朝也还要攘外,用战争手段迫使匈奴臣服,把这种疏远类型的和亲变为亲密类型的和亲。史载北匈奴西迁后,其余部右谷蠡王向汉称臣,被立为北匈奴单于,并依照南匈奴惯例,就是一例。《后汉书·南匈奴列传》:三年,北单于复为右校尉耿夔所破,逃亡不知所在。其弟右谷蠡王於降鞬自立为单于,将右温禺鞬王、骨都侯已下众数千人,止蒲类海,遣使款塞。大将军窦宪上书,立於除鞬为北单于,朝廷从之。四年,遣耿夔即授玺绶,赐玉剑四具,羽盖一驷,使中郎将任尚持节卫护屯伊吾,如南单于故事。[10]


而对待主动向汉称臣的南匈奴,东汉王朝则采用亲密类型的和亲。这种和亲强调以宣帝同呼韩邪单于的和亲为基本模式。除了没有通婚的约定,南匈奴必须向汉朝称臣,单于应不定期入朝,还必须参与边郡防守、遣使奉献和遣子入侍等。对东汉王朝来说,作为宗主国和“汉家长”(南匈奴单于屯屠何语),亦负有为南匈奴提供军事保护和大量钱财物的义务。如“汉故事,供给南单于费直岁一亿九十余万,西域岁七千四百八十万”[10]。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为了确保和亲的效果,防止桀骜不驯的南匈奴“反覆”,东汉王朝还采取了一项与“宣帝故事”不同的策略-将南匈奴全部内迁,分别安置在八个边郡之中,并先后设置使匈奴中郎将和度辽将军对南匈奴予以保护和监控。又封乌桓“渠帅为侯王君长者八十一人,皆居塞内,布于缘边诸郡,令招来种人,给其衣食,遂为汉侦候,助击匈奴、鲜卑”,复置护乌桓校尉“于上谷宁城,开营府,并领鲜卑,赏赐质子,岁时互市焉”[10]。这不仅更加完善了汉匈和亲理论,使之成为东汉王朝控制匈奴和维护大一统国家的利器,而且有力促进了匈奴民众与汉族和其他民族的交往,在更高层面上实现了胡汉一家的意图,为匈奴的逐渐汉化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物质条件。从更大范围来说,也为后世诸多草原民族的南迁和内附开了先河。


总之,东汉王朝的和亲理论已更为完善,成为以汉朝为宗主国的政治理论和“用夏变夷”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3]宋超.汉匈战争对两汉社会心态的影响[J].史学理论研究,1997(4).


[4]晋文.论经学与汉代“受命”论的诠释[J].学海,2008(4).


[5]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


[6]晋文.桑弘羊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


[7]江俊伟.西汉前期汉匈和亲之性质及汉匈关系[J].中州学刊,2019(1).


[8]晋文.略论汉代的“《春秋》大一统”理论[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1(4).


[9]王子今.匈奴西域“和亲”史事[J].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5).


[10]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1]晋文.西汉盐铁会议对匈奴和战之争[N].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01-13.





编 者 按:原文引自《重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如引用请据原文。

文稿审核:包·苏那嘎

排版编辑:武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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