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宁夏彭阳县张街村春秋战国墓地

发布时间:2020-09-9 浏览次数:4060 来源:考古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 彭阳县文物站


关键词:宁夏 张街村墓地 春秋战国时期 殉牲

  张街村位于宁夏彭阳县草庙乡,在县城东北约25公里处,距横穿彭阳的战国秦长城16公里,彭草公路2公里(图一)。墓地座落在村北一处两面环山的台阶坡地上。现存范围南北长500、东西宽200米,当地村民称这里为“蕃王墓地”。

  1987年,村民在平整田地时,多次发现铜器、殉牲等遗物。据当事人称近年来在此处已挖毁和破坏过10余座墓葬。1987年彭阳县文物站在张街村征集到100多件青铜器,从实地调查和发掘情况来看该墓地遭受人为破坏十分严重。

  1998年5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彭阳县文物站的配合下,对墓地进行了全面的钻探和发掘,发掘工作从6月1日开始,7月19日结束。发掘清理墓葬6座,葬坑1座,出土殉牲27具,随葬品86件(组),现将发掘情况简报如下。

一、墓葬分布与形制


  张街村墓地原来是相连的一片山坡地,由于水土流失及近年来平整田地等原因,坡地形成由南向北的三层台阶,墓葬集中在第二层台地的西部,分布无规律,各墓间的距离也不等(图二)。

  墓葬形制,分为“凸”字形土洞墓和竖穴土坑墓两类。墓口均开在耕土层下,距地表0.15一0.2米。“凸”字形土洞墓由长方形竖穴土坑墓道和洞室两部分组成,洞室开在墓道东壁,直壁弧形顶,斜坡底。死者均为单人仰身直肢葬。头向东,面向上,均无葬具,除1座墓室为平底外,其余墓葬的人骨架头部均低于足部,呈头低足高状,骨骼保存尚好。


  每座墓都有殉牲,殉牲数不等,多者42具,少者1具,全部为完整的牛、马、羊头骨。有少许牛头骨、马头骨、羊头骨下还配置一对蹄骨。殉牲在墓道或洞室外部,放置有序。


  此次发掘的6座墓葬,仅有2座墓葬(M2、M3)保存完整,其余4座均遭不同程度的破坏。


  M2“凸”字形土洞墓。墓道为平面近似方形的竖穴土坑,坑壁近直,墓底较平,墓口北高南低,高差0.25米。墓道长2、宽1.94、深0.86米。洞室平面为长方形,系在墓道东壁中间挖出和墓道相垂直的洞室作为墓室,长2.04、宽0.76、深0.48米,方向110度。洞室顶部呈弧形,直壁。无葬具,单人一次葬,仰身直肢,面向上,双臂平放于身体两侧,骨骼保存完好(图三),初步鉴定死者为中年男性。

  殉牲共23具,其中牛头骨1具、马头骨3具、羊头骨19具,均摆放在墓室后端两侧和死者足部上端。


  随葬器物除少许出土于墓道填土中外,其他器物均放置在死者身体两侧和头部,在死者左手指骨处有1把带鞘的青铜环首剑,右手指骨处有1把锈蚀严重的残铁剑。在死者右盆骨处放置残陶罐1件。墓内还出土青铜器47件。


  在牛头骨和马头骨的空隙之间填充羊头骨和羊的颌骨,在牛头骨和马头骨下面两侧放置有蹄骨,殉牲的吻部均与死者头向一致。


  M3“凸”字形土洞墓。墓道为平面呈长方形的竖穴土坑,墓道口呈南低北高状,高差约0.25一0.3米,墓道坑壁较平直,墓道长2.9、宽1.64、深1米。在墓道东壁偏北0.3、深0.4米处掏挖有前高后低的狭长土洞墓室,坡度为20度,长1.65、头部宽0.5、足部宽0.4米。单人一次葬,仰身直肢,头向115度,面向上稍偏南,双臂平放身体两侧,右肢骨弯屈,骨骼保存完好,初步鉴定死者为一名老年女性(图四)。

  殉牲共42具,有规律地放置在墓道底部,其中牛头骨2具、马头骨8具、羊头骨32具,牛蹄骨4只、马蹄骨8只,蹄骨均位于殉牲头骨下面。殉牲的排列方法为在墓道东壁紧贴墓室的右边放置一大牛头骨,其后放置一小牛头骨,在牛头骨后边放置有l具马头骨,再后放置3具马头骨,最后边放置4具马头骨。在墓道西南角和东北角排列有序地放置着羊头骨。殉牲的吻部朝向均与死者头向一致。


  随葬器物26件(组),1件杖头饰发现于墓道填土中,其余器物发现于人骨两侧,其中有1组串珠。


  M4 竖穴土坑墓。墓廓已毁,墓室为不规整长方形,底部较平,长2.2、宽0.7、深0.42米。单人一次葬,仰身直肢,头向东,方向95度,面向上,右肢骨成屈肢状,双臂平放于身体两侧,骨骼保存完好,骨架长1.6米,初步鉴定死者为一中年男性(图五)。

  殉牲只发现1具,为马头骨,骨质疏松,摆放在死者左盆骨处,吻部和死者头向一致。


  随葬品仅发现2件,1件铜泡饰位于死者左侧,1件小陶罐置于死者右肩部位。


  另外,在M2北端4米处,还发现1座葬坑,开口于地表下0.15一0.2米处,为不规整形土坑,最长处约2、宽约1.5、深0.4米。


  殉牲6具,其中牛头骨2具、羊头骨4具,在东北角牛头骨的吻部处发现一堆动物肋骨(图六)。


  随葬遗物8件(组),和殉牲在同一平面。计有铜带扣、铜刀、铜凿、骨器、残铁器、陶罐、串珠等。

二、遗物


  随葬遗物共计84件(组)。有陶、铜、铁、骨、石、玛瑙等多种质料。另外,采集镀锡铜管1件。


(一)铜器


随葬铜器共计72件,是这次发掘出土器物的主体,器形有剑、刀、凿、管状饰、牌饰、扣饰、泡饰等。另外,采集镀锡铜管1件。

  环首剑 1件(M2:20)。素面环首短剑,剑柄中间镂空。剑身呈柳叶形,细菱形脊。通长25.4、刃长15、格宽3厘米。出土时带有木质残剑鞘(图七,9)

  刀 3件。分三式。

  I式:1件(M3:19)。柄背厚而扁平,柄端有圆钉孔,器身厚,形体长。残长20.5、厚0.5厘米(图七,1)

  II式:1件(ZK:4)。柄背较厚、柄端有小方孔、背至刃逐渐变薄,刃、柄分界明显,形体略大。全长17.8、厚0.4厘米(图七,2)。

  III式:1件(ZK:5)。形体较小,柄端有圆孔,刃、柄浑然一体。通长10、柄长7.8、厚0.2厘米(图七,3)。

  斧 1件(MZ:29)。器身呈长方形,长方形銎口,两侧铸缝明显,直刃。长4.5、宽3.2、口宽3.3厘米,口下有一半圆形钉孔(图七,11)。

  铜管 4件。分四式。

  I式:1件(M3:11)。圆柱状,中空,粗细均匀,形体较长,铸缝明显。出土时管内装有3枚骨针。以凹弦纹为底,饰菱形纹。长11.5、直径1.1厘米(图七,8)。

  I式:1件(M3:11)。圆柱状,中空,粗细均匀,形体较长,铸缝明显。出土时管内装有3枚骨针。以凹弦纹为底,饰菱形纹。长11.5、直径1.1厘米(图七,8)。

  II式:1件(M3:16)。中空,一端残,部分饰浅凹弦纹。长9.2、直径1.2厘米(图七,12)。

  III式:1件(M3:17)。长方形。正面饰“x”形纹和一排方形钉孔,背面有一不规则长镂孔。长6.3、宽1.1厘米(图七,10)。

  IV式:1件(采:1)。扁状长方形,中空,正面以阴线三角纹为底,上加阳线三角纹,两端各有一道斜线纹,管两侧各有一条明显的铸缝,沿着铸缝背面残缺,管表层色泽呈银灰色,经初步鉴定为镀锡制成,长7.5、一端宽2、一端宽1.5厘米(图版贰,2)。

  铃 1件(M2:35)。器身截面为菱形,平顶,两腰鼓,菱形口,拱形钮,顶部有长方形穿孔。高6.3、口径4.4厘米(图七,4;图八)。

  杖头饰 1件(M3:18)。鹰头状,圆眼,短勾喙,方銎。高1.5、銎宽1.2厘米(图七,5;图九)。

  环 2件。圆形,分二式。

  I式:1件(M3:22)。环面上有交错弧形纹。内径2.3、外径4.3厘米(图一〇,4)。

  II式:1件(M2:27)。素面。内径4.1、外径6.4厘米(图一〇,5)。

  带扣1件(ZK:3)。正面有斜扣针,腹面微鼓,面饰数周交错弧弦纹,长6.5、宽5.2厘米(图一〇,6)。

  不明器 1件(M2:34)。呈勺状,有一扁短柄,柄上有小圆钉孔,底部边缘有不规则扁孔高1.6、直径3.5厘米(图一〇,1;图版贰,l)。

  当卢 4件。M2:30,窄长叶状,凹背,圆柱形缨帽,下口处有一横钮。长9.7、宽5.2厘米(图一〇,3;图版贰,3)。

  泡饰 14件。分五式。

  I式:3件。M3:1,正面削平,边缘下折,背面凹,有一拱形钮。直径2.8厘米(图一〇,15)。

  II式:6件。M2:1,正面圆鼓,背面凹,有半圆形钮。直径2.5厘米(图一〇,l0)。

  III式:1件(M2:18)。正面鼓起,边缘下折,背面凹,中间有一长方拱形钮。直径4厘米(图一〇,16)

  IV式:3件。M2:46,正面圆鼓,边缘平折,中间有一直径0.6厘米的小圆孔,背面凹。直径4.2厘米(图一〇,2)。

  V式:1件(M3:21)。正面平,半圆形钮。直径3.2厘米(图一〇,9)。

  变形鸟纹牌饰 23件。分五式。

  I式:11件。M2:2,由双鸟头反向联结而成。眼、耳、喙均清晰可见,头部周围镂孔,背附拱形钮。长2.8、宽1.8厘米(图一一,3;图版壹,3)。

  II式:1件(M2:19)。双鸟纹变体。眼、喙、耳完全消失,中间呈月牙形孔,尾部成圆泡状,背后有四根柱成为一圆形镂孔形钮,长5.7、宽4.2厘米(图一一,1)。

  III式:4件。M2:9,双鸟头成反向联接组成,弯曲处呈月牙形孔,尾部成圆泡状,背有一单拱形钮。长5、宽3.2厘米(图一一,4)。

  IV式:6件。M2:24,与III式表面相同,但大小和背后钮部不同,钮为横梁状。长4.4、宽3厘米(图一一,7;图版壹,4)。

  V式:1件(M3:2)。鸟纹变体,眼、耳、喙消失,鸟头中间镂孔,背有一小拱形钮。长3、宽2.6厘米(图一一,2)。

  带饰 13件。分三式。

  I式:4件。M2:38,平行四边形,边缘随纹路凹凸,一对角伸出,饰卷云纹,中间有一圆泡,背平,附拱形钮。长4.5、宽2.7厘米(图一一,9)。

  II式:3件。M3:12,蝶形,束腰,中起圆泡,面饰涡纹,背附拱形钮。长4.7、宽2.5厘米(图一一,6;图版贰,4上)。

  III式:6件。M3:5,蝶形,束腰,两翼对称,背附半圆形小钮。长4.7、宽2.3厘米(图一一,8;图版贰,4下)。

  虎形牌饰 2件,分二式。

  I式:1件(M2:16)。透雕虎形牌饰,凹背,附桥形单钮,虎吻背面斜装扣针。虎为行走状,竖耳,长嘴,眼微凹,肢体雄健,长尾下垂,尾端上卷,形体逼真。长6.8、宽4.2厘米(图一一,5;图版壹,1)。

  II式:1件(M2:17)。为虎噬鹿状,较写实。虎作伫立状,长尾下垂,尾端微卷,耳镂孔向前,圆凸眼,整体饰阴线纹,虎张嘴衔住鹿的颈部,右前爪按住鹿头及背部。鹿呈回首状,鹿头十分明显,长耳,长吻,圆凸眼,前腿呈跪状,与鹿身连接成底边缘。凹背,背部前后附两个拱形钮,整体造形前宽后窄。长7.5、最宽处4.7厘米(图一一,10;图版壹,2)。


(二)陶器


  共4件。其中2件破碎严重无法修复,1件从残片可以看出为单耳夹砂黑陶罐,颈部有一周附加堆纹。

  罐 2件。分二式。

  I式:1件(M2:23)。桔黄色。方唇,敞口,束颈,圆腹,小平底。素面。高11.7、口径9.5、底径5.5、腹径11.5厘米(图一〇,14)。

  II式:1件(M3:26)。夹砂单耳罐。大口,平沿,方唇,最大腹径靠上,半环形带状耳,与口沿平齐。素面。高11.5、口径10.5、腹径11、底径6.5厘米(图一〇,13)。


(三)骨器


  共2件(组)。

  角形器1件(ZK:2)。残长8.3厘米(图一〇,8)。

  骨针1组(3枚)。长3.3一4.6厘米。M3:4-1至3,发现于铜管内。不完整,呈绿锈色。

  (四)铁器

  共3件,腐蚀严重,1件已无法分辨器型。

  环1件(M3:15)。在环三分之一处有一不规则铁条连接圆环内边。直径8.5厘米(图一〇,11)。

  剑1件(M2:50)。出土时在死者右手指骨处。残长12.9、宽1.8厘米(图一〇,12)。

  (五)其他

  砺石1件(M3:24)。长方柱体,磨制而成,中间有圆形穿孔。长7.6、宽2.2厘米(图一〇,7)。

  串饰 共发现2组。

  I组(ZK:8-ZK:203)。由玛瑙石、绿松石、蛋白石珠饰组成(图版贰,5)。

  II组(M3:20、M3:23、M3:25、M3:71-M3:245)。由玛瑙石、蛋白石珠饰组成。

  绿松石坠饰 6枚,分二式。

  I式:3枚。扁圆形,中间穿孔。最大者长2.2、宽1.8厘米。

  II式:3枚。圆柱形,中间穿孔。M3:20,长1.3、直径0.7厘米(图一二,2)。

  玛瑙坠饰 1枚(M3:23)。鼓腹形,圆柱体,中间穿孔。长2.1、直径1.1厘米(图一二,4)。

  玛瑙珠饰 8枚,分二式。

  I式:1枚(ZK:8)。圆柱形,中间穿孔。长1.6、直径0.9厘米(图一二,1)。

  II式:7枚。M3:25,算珠形,中间穿孔。直径1.2厘米(图一二,3)。

  蛋白石珠饰 43枚。有圆柱形,扁圆形,长圆形等。


三、结语


  张街村墓地位于宁夏南部黄土高原山地丘陵区之东缘,目前在彭阳县境内的交岔乡苋麻村、草庙乡张街村、沟口乡姚河村、古城乡古城村、新集乡白杨村、刘源乡米源村、川口乡郑庄村、腰岘乡白岔村等地①陆续出土了大量北方系青铜器。以上地点主要集中在六盘山东北的汝河流域,分布在战国时期秦昭王三十五年(公元前272年)所筑长城的南北两侧。在彭阳县及其相邻近的固原、隆德、西吉县和甘肃平凉、庆阳地区,春秋战国时期的遗存都有着广泛分布②。张街村墓地的发掘为了解和认识本地区及相邻地区春秋战国时期遗存的文化面貌提供了新的资料。


(一)葬俗


  张街村墓地的墓葬形制分竖穴土坑和“凸”字形土洞墓两类,地表都没有封土。均为单人仰身直肢葬,头向东,无葬具。盛行殉牲习俗,各墓殉牲数量悬殊,土洞墓殉牲数量较多,土坑墓殉牲数量较少,多者42具,少者1具。殉牲种类有牛、马、羊的头骨和下颌骨、蹄骨。殉牲的头骨很有规律地放在墓道两侧,下颌骨放在头骨之间,蹄骨均放在头骨下面,头骨吻部朝向均与死者头向一致。


  除上述墓葬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张街村墓地的发掘中,清理了1座葬坑,坑内有牛、马、羊头骨及少量遗物。但未发现人骨,这是否是随葬坑或祭祀遗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不过这种现象在固原地区的于家庄墓地、杨郎墓地、西吉陈阳川墓地发掘中均没有发现,这对我们研究本地区春秋战国时期的文化提供了更有价值的资料。


  随葬器物以青铜器为主,陶器及骨器很少,随葬品均置于墓主人周围。


(二)时代


  张街村墓地与固原杨郎墓地③、彭堡于家庄墓地④、西吉陈阳川墓地⑤的埋葬习俗基本相同,都体现了北方游牧民族的文化特色。另外,除了相邻的甘肃宁县、正宁、庆阳等地的材料外,发现材料更为丰富的是内蒙古的鄂尔多斯地区⑥。我们在对张街村墓地年代推断时,以宁夏的发掘及发表的资料为依据。


  张街村墓地出土的环首青铜短剑与杨郎墓地出土的B型II式短剑及宁夏中宁县战国初期墓M2出土的短剑⑦相似。时代可定为战国早期。出土的I式、II式、III式刀与杨郎墓地出土的II式刀(IM6:20)、III式刀(IMl:37)、IV刀(IM12:12)及于家庄墓地出土的I式刀⑧相同。于家庄墓地的时代在春秋晚期,张街村墓地出土的刀的时代也应在这一时期。另外,张街村墓地出土的青铜斧、凿与杨郎墓地出土的II式斧(IIIM4:76)、II式凿(IM6:27)相近。出土的I式、II式铜环与杨郎墓地出土的A型、B型环⑨相近。在张街村墓地出土的器物中有许多都可在于家庄墓地及杨郎墓地找到相同的器形,因此,张街村墓地的时代应为春秋晚期到战国早期。


(三)族属


  据《史记》和《后汉书》记载,以及王国维的考证,春秋战国时期宁夏南部地区活动的先民为西戎。他们从事畜牧业,由于地理环境的限制,居住比较分散,围绕着陇山活动的西戎共有八国。顾颉刚认为,八国活动地区当在今甘肃之陇南及陇西诸县,岐、梁山以北,大致为今甘肃陇东诸地、兼及陕西、宁夏。根据其研究,“绵诸在今甘肃天水县;绲戎在今陕西凤翔县;翟在今甘肃临洮县;䝠在今甘肃陇西县;义渠国都于宁县;大荔、乌氏在甘肃平凉西北;朐衍在今宁夏灵武东南”⑩。因此,我们将张街村墓地推定为西戎文化遗存,该墓地无论从存在时间还是从分布地域看,都与春秋时期的“西戎八国”关系密切。


  从张街村墓地文化遗存分析,当时这里盛行以马、牛、羊的头骨和蹄骨殉葬,除凿、斧等日常用具外,未见农业生产工具。随葬器物以青铜器为大宗,青铜器尤以北方系青铜文化中最为常见的青铜短剑、刀等多见。在青铜器装饰方面,往往以动物形象为装饰题材,如:虎、鹿等,遗物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采集到的人骑驼牌饰,反映了这一时期游牧民族的真实生活。这些情况表明,这种文化遗存的居民可能不属于农业民族,而是从事畜牧业的游牧民族。


  西戎是有着千余年历史的强大民族,史载春秋战国时期,陇山和泾、洛上游一带是西戎族活动的一个重要地区,而围绕固原地区一带活动的主要是义渠戎和乌氏戎。“平王之末,泾之北,有义渠戎”11,“泾水北有乌氏戎”12。《史记·正义》引《括地志》:“宁、原、庆三州秦北地郡,战国从春秋时为义渠戎国也”13。说明义渠戎主要活动在今宁夏南部固原以东和甘肃镇原、庆阳等地。据文献资料记载,在春秋战国时期,秦惠文王(公元前337-前310年)征服乌氏戎后设置了乌氏县,就在今固原东南部。固原发现一件铜鼎,铜鼎上有一段铭文为“乌氏、一斗二升平”14,这对于更深入了解乌氏戎的活动范围提供了一定的参考。综上所述,我们把张街村墓地的文化遗存推定为义渠和乌氏部应该是有一定依据的。


  附记:参加发掘的有耿志强、樊军、杜李平、杨宁国、陈风娟,线图由杜李平、黄丽荣绘制,照片由董宏征拍摄。本文承罗丰先生的指导和卫中先生的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执笔者: 耿志强 樊军 杜李平 杨宁国 陈风娟


注释 :

① a.罗丰、韩孔乐:《宁夏固原近年发现的北方系青铜器》,《考古》1990年第5期。

b.罗丰、延世忠:《1988年固原出土的北方系青铜器》,《考古与文物》1993年第4期。

② 许成、李进增:《东周时期的戎狄青铜文化》,《考古学报》1993年第1期。

③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宁夏固原杨郎青铜文化墓地》,《考古学报》1993年第1期。

④ 田广金:《桃红巴拉的匈奴墓》,《考古学报》1976年第1期。

⑤ 田广金、郭素新:《毛庆沟墓地》,《鄂尔多斯式青铜器》,文物出版社,1986年。

⑥ 同①

⑦ 同①b

⑧ 同①a

⑨ 宁夏考古研究所、宁夏固原博物馆:《宁夏固原杨朗青铜文化墓地》,《考古学报》1993年第1期。

⑩ 雍城考古队等:《陕西风翔西村战国秦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8年第1期。

⑪ 宁夏回族自治区博物馆考古队:《宁夏中宁县青铜短剑墓清理简报》,《考古》1987年第9

⑫ 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宁夏彭堡于家庄墓地》,《考古学报》1995年第1期。

⑬ 同⑨

⑭ 同⑪

⑮ 同⑫

⑯ 同①a

⑰ 同⑨

⑱同①a

⑲同⑨

⑳ a.罗丰:《固原青铜文化初论》,《考古》1990年第8期。

b.刘得祯、许俊臣:《甘肃庆阳春秋战国墓的清理》,《考古》1988年第5期。

c.秦安县文化馆:《秦安县历年出土的北方系青铜器》,《文物》1986年第2期





编 者 按:原文载于《考古》2002年第8期,14-24页,如引用请据原文。

文稿审核:包苏那嘎

排版编辑:曹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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