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龙:如何诠释边疆——从僮仆都尉和西域都护说起

发布时间:2021-01-7 浏览次数:5638 来源: 古籍


作者简介:李大龙,青海民族大学特聘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中国边疆研究所编审、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 中国边疆史。文献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7期。


有关多民族国家中国形成与发展的传统话语体系是以历代王朝为基点建立的。尽管随着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的“历史上中国”的讨论,边疆政权和民族在其中的地位得到了关注,“民族国家”视角占据了主导地位,但依然没有彻底摆脱历代王朝话语体系的影响并存在着一些不能圆说的做法,这一点在如何认定边疆地区纳入多民族国家中国疆域形成轨道的标准上即有突出体现。本文以西域出现的僮仆都尉和西域都护为例,阐述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以求正于学界。


一、有关僮仆都尉的记载


僮仆都尉是匈奴在西域设置的管理机构,但史书中有关僮仆都尉的记载较少,主要有三条: 


(1)《汉书·西域传上》载:“西域诸国大率土著,有城郭田畜,与匈奴、乌孙异俗,故皆役属匈奴。匈奴西边日逐王置僮仆都尉,使领西域,常居焉耆、危须、尉黎间,赋税诸国,取富给焉。”中华书局本《汉书》在其下引唐人颜师古的三个注曰: “言著土地而有常居,不随畜牧移徙也”;“服属于匈 奴,为其所役使也”;“给,足也”。 


(2)《资治通鉴》卷20元鼎二年(前115年) :


西域凡三十六国,南北有大山,中央有河,东西六千余里,南北千余里,东则接汉玉门、阳关,西则限以葱岭……故皆役属匈奴,匈奴西边日逐王,置僮仆都尉,使领西域,常居焉耆、危须、尉犁间,赋税诸国,取富给焉。


(3)《资治通鉴》卷26神爵二年(前60年) : 


吉既破车师,降日逐,威震西域,遂并护车师以西北道,故号都护。都护之置,自吉始焉……匈奴益弱,不敢争西域,僮仆都尉由此罢。


由上述记载看,僮仆都尉是匈奴设置的管理西域的机构是明确的,只是这些记载过于简略,不仅未记载僮仆都尉如何实施对西域的具体管理、僮仆都尉官职的任用等情况,而且也没有记载匈奴设置僮仆都尉的具体时间。从现有的研究情况看,国内学者对僮仆都尉的关注也很少,笔者只查到了林幹、王子今、刘锡淦先生对其进行探讨的专文。刘锡淦《关于西域都护与僮仆都尉问题的质疑》中对僮仆都尉的设置时间做了如下表述:“僮仆都尉何时所建,史书无载,徐松考证置于太始时,查太始有四年,在哪一年,徐松没有进一步说明。”进而通过考证匈奴左大将之子先贤掸受封为日逐王的时间为太始三年(前94年) ,由此认为 “日逐王先贤掸离左贤王领地,到达西边,在西域确定建立僮仆都尉需要一定时间,僮仆都尉设于太始四年,或三至四年间,是可以确认的”。林幹先生则是将僮仆都尉的设置时间认定为征和元年(前92年)。王子今先生先后发表两文对僮仆都尉进行探讨,对于我们了解其来源和僮仆都尉对西域的管理提供了可能,遗憾的是对于僮仆都尉的设置时间并没有做出进一步明晰,只是针对林幹先生的观点发表了如下意见:“这样的意见,或许还可以讨论。”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从史书的记载看,有些问题确实有必要做进一步讨论。 


尽管《汉书·匈奴传》在最初记载匈奴官职时并没有在其中列举日逐王,但匈奴日逐王之称呼是否是先贤掸被封才开始有也依然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因为按照《后汉书·匈奴列传》的记载,在匈奴的官职系列中设置有“左右日逐王”。也就是说,虽然僮仆都尉是随着日逐王先贤掸的降汉才撤销的,但《汉书·匈奴传上》有“狐鹿姑单于立,以左大将为左贤王,数年病死,其子先贤掸不得代,更以为日逐王。日逐王者,贱于左贤王。单于自以其子为左贤王”的记载并不能说明“日逐王”始于先贤掸,即设置僮仆都尉的日逐王是否是先贤掸是有疑问的。 


从史书的记载看,匈奴对西域的统一是在冒顿单于时期。史书对此虽然没有明确记载,但依据《汉书》所载冒顿单于和西汉文帝来往的文书,匈奴冒顿单于派遣右贤王实施了对西域的征服。《汉书·匈奴传上》载:“(文帝)其明年,单于遗汉书曰:‘天所立匈奴大单于敬问皇帝无恙。前时皇帝言和亲事,称书意合欢。汉边吏侵侮右贤王,右贤王不请,听后义卢侯难支等计,与汉吏相恨,绝二主之约,离昆弟之亲。皇帝让书再至,发使以书报,不来,汉使不至。汉以其故不和,邻国不附。今以少吏之败约,故罚右贤王,使至西方求月氏击之。以天之福,吏卒良,马力强,以灭夷月氏,尽斩杀降下定之。楼兰、乌孙、呼揭及其旁二十六国皆已为匈奴。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北州以定。愿寝兵休士养马,除前事,复故约,以安边民,以应古始,使少者得成其长,老者得安其处,世世平乐。’”林幹先生将此事发生的时间定为汉文帝六年/匈奴冒顿单于三十六年(公元前174年) , 但按照《史记·文帝纪》的记载: 文帝三年(前177年)五月,匈奴右贤王率军入侵河南地,汉文帝派遣灌婴领8万车骑迎击,结果是右贤王“走出塞”。如果这一记载准确,那么接下来的“其明年”,应该为汉文帝四年(前176年) 。也就是说,匈奴冒顿单于派遣右贤王对西域的征服时间应该是公元前176年,由此也奠定了匈奴对西域的全面统治。而 如果认为僮仆都尉是匈奴日逐王先贤掸在太始年间或征和元年(前92年)设置,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之前匈奴既然已经实现了对西域的统一,那么对西域的管理是如何进行的? 抑或是近百年之后匈奴日逐王先贤掸设置僮仆都尉后匈奴才开始对西域实施有效管辖? 故认为僮仆都尉为先贤掸所设置在逻辑上似乎难以说通,该机构的设置和匈奴对西域的统一应该是同步的。


 上述所载“僮仆都尉,使领西域,常居焉耆、危须、尉黎间,赋税诸国,取富给焉”是对僮仆都尉设置地点及具体职责的高度概括。王子今先生在《匈奴“僮仆都尉”考》中对“僮仆都尉”的词义做过系统阐述,认为“‘僮仆都尉’称谓则与其他‘官号’明显不同,突出显示了汉文化影响的某种痕迹”。笔者对此深表赞同。应该说“僮仆都尉”之“僮仆”“都尉”都是汉语词汇,以往学者多从“僮仆”为“奴隶”之意出发来解释其具体职责,认为“匈奴单于国在西域设置的官员,‘僮仆’即指奴隶,僮仆都尉的职责是统管西域各国,从官名可知,匈奴将西域各国居民视为奴隶”,但是这种认识似乎需要补充修订。首先要明确的是,“僮仆都尉”虽然是一个匈奴官称,但其和“撑犁孤涂单于”等汉字注音的匈奴词汇不同,“僮仆”和“都尉”都是汉语词汇,因此“僮仆都尉”的性质有两种可能:一是其可能并非是匈奴原有的官职称呼,是汉语的意译词汇;二是该名称如果是匈奴原有的官称,则可能是匈奴人设置了一个由汉语词汇构成的官职,其背后所体现的即如王子今先生所言“显示了汉文化影响的某种痕迹”。鉴于文帝和冒顿单于时期汉朝和匈奴之间的政治文化交流存在“争长”的情况,冒顿单于将对西域的统一作为向西汉文帝炫耀的重大事件,似乎匈奴不太可能用来自于汉语的词汇命名其官职。因此,“僮仆都尉”的匈奴语原称是什么我们可能已经无法知道。至于从“奴隶”出发来理解“僮仆都尉”官职的含义,笔者认为其反映的是汉人的认识,视之为“属民”或“属国”似乎更为准确。“都尉”“使领”“常居”“赋税诸国”等也都是汉语词汇,是汉人对“僮仆都尉”职责的解释,即领兵镇抚西域诸国,经常驻扎在焉耆、危须、尉黎三国之间,似乎并没有固定的府衙,但收取赋税,以示匈奴和西域诸国之间存在政治隶属关系。


从史书的记载看,“僮仆都尉”为匈奴日逐王辖下的官员,而神爵二年(前60年)日逐王降汉之后,其使命自然结束了,同时也标志着匈奴对西域全面管理的结束,西汉逐步实施对西域全面管理的开始。尽管“僮仆都尉”和“西域都护”分属匈奴和西汉两个不同的政权,但从对西域管理的角度来看,认为二者有着前后相继的关系应该是符合逻辑的,不同的是二者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政权。


二、有关西域都护的记载


有关西域都护或西域都护府的记载相对较多,涉及到西域都护设置时间、职责及历任都护的主要有以下诸条。 


(1)《汉书·百官公卿上》: “西域都护,加官,宣帝地节二年初置,以骑都尉、谏大夫使护西域三十六国,有副校尉,秩比二千石,丞一人,司马、候、千人各二人。”


(2)《汉官六种·汉官仪卷上》: “西域都护,武皇帝始开通西域三十六国,其后稍分至五十余国,置使者、校尉以领护之。宣帝神雀三年,改曰都护,秩二千石。平帝时省都护,令戊己(都护)〔校尉〕领之。” 


(3)《汉书·郑吉传》:“神爵中……汉封日逐王为归德侯。吉既破车师,降日逐,威震西域,遂并护车师以西北道,故号都护。都护之置自吉始焉……吉于是中西域而立莫府,治乌垒城,镇抚诸国,诛伐怀集之。”


(4)《汉书·西域传》:“其后日逐王畔单于,将众来降,护鄯善以西使者郑吉迎之。既至汉,封日逐王为归德侯,吉为安远侯。是岁神爵三年也。乃因使吉并护北道,故号曰都护。都护之起,自吉置也。僮仆都尉由此罢,匈奴益弱,不得近西域。于是徙屯田,田于北胥鞬,披莎车之地,屯田校尉始属都护。都护督察乌孙、康居诸外国动静,有变以闻。可安辑,安辑之;可击,击之。”


(5)《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赞曰:自元狩之际,张骞始通西域,至于地节,郑吉建都护之号,讫王莽世,凡十八人,皆以勇略选,然其有功迹者具此。廉褒以恩信称,郭舜以廉平著,孙建用威重显,其余无称焉。陈汤傥荡,不自收敛,卒用困穷,议者闵之,故备列云。”


(6)汉简:“元康四年二月己未朔乙亥使护鄯善以西校尉吉副卫司马富昌丞庆都尉宣建都/乃元康二年五月癸未以使都护檄书遣尉丞赦将施刑士五十人送至将车发。”


当然,史书和汉简对历任西域都护事迹的记述还有很多,只是与本文讨论主题关系不大,所以不再一一罗列。综合分析上述记载,我们不难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有关西域都护和僮仆都尉的记述在方式上有着很大的相似性。作为主管西域的最高长官,西域都护的职责是“使护”,僮仆都尉的职责则是“使领”。“使护”和“使领”是有差别的,反映着西汉和匈奴对西域有着不同的管理方式。具体言之,西汉王朝不收取赋税,西域都护是“督察乌孙、康居诸外国动静,有变以闻。可安辑,安辑之;可击,击之”,重点在于“督察”和“镇抚”;匈奴对西域则是侧重行政管理,僮仆都尉虽然也领有军队,但主要职责是“赋税诸国,取富给焉”,重点在于管理方面的收取赋税。或许是“使护”和“使领”职责实施需要的不同,西域都护“治乌垒城”,因为该地“与渠犂田官相近,土地肥饶,于西域为中,故都护治焉”;而僮仆都尉则是“常居焉耆、危须、尉黎间”,便于“赋税诸国,取富给焉”。与此同时,这种叙述方式的相似性为“僮仆都尉”是汉人意译官称的认识提供了又一个佐证。 


其二,关于西域都护的设置时间存在较大差异。从文献记载来看,对西域都护始置时间的记述主要有地节二年(前68年) 、神爵二年(前60年) 和神爵三年(前59年) 三种说法,而汉简资料则显示“都护”一词出现在元康四年(前62年) 。针对这些不同记载,尽管各类史书多采用神爵二年的说法,但依然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其中刘锡淦、李大龙、刘国防、李炳泉等均有专文讨论,而最新的专文则是张瑛的《汉代西域都护设置及其职责相关问题考辨》。这些专论在上述三种不同认识的基础上,又出现了神爵二年设置、三年立府施政的第四种说法,值得关注。 


赞同西域都护设置于地节二年。刘锡淦先生认为:“西域都护之设,不在神爵三年,而是地节二年。那么,神爵三年之说,从何而来,此乃设官与正式任命两事混淆所致”;“地节二年,破车师,汉设西域都护,升郑吉为卫司马,令代行都护之权,所以《公卿表》在西域都护之后,特写‘加官’二字,其所以如此,就因当时郑吉的级别尚低,待封安远侯后,才正式任命为都护。都护之设在地节,正式任命在神爵,均以郑吉始”。刘国防在列举了史书和汉简的记载后大体赞同此说法,“我们认为建号于地节二年(公元前68年)的说法是可信的。除上引居延汉简可以为证外,《汉书》之《百官公卿表》和《傅常郑甘陈段传》也有相似之记载”,他认为使者校尉是西域都护的前身。 


赞同西域都护设置于神爵三年。笔者通过考证,认为“使者校尉”实际上是“使者”和“校尉”两个职务,并非一个官称,进而认为“《汉书》有关西域都护始置时间的不同记载虽然互有矛盾,但也有相同之处,即都与郑吉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时间不同是对郑吉的职务记载不同所致,因而要想探明西域都护的始置时间,区分上述记载的正误,关键是要弄清楚郑吉的职务变化及其年代”。从史书的记载看,郑吉的职务变化是郎→侍郎→卫司马,使护鄯善以西南道使者→西域都护,“而使护鄯善以西南道改称西域都护是在神爵三年,即公元前59年”。


赞同西域都护设置于神爵二年。张瑛通过分析史书、汉简及之前诸多学者的观点,认为“神爵二年说和神爵三年说其实并无绝对矛盾,只是在时间节点的选择上略有不同”;“神爵二年,随着匈奴日逐王降汉、车师彻底被汉王朝占领,匈奴在西域的主体势力基本瓦解。西域都护军政职能的强化,不仅对西域南北道诸国进行领护监管,还统一管辖了包括屯田机构在内的在西域的其他机构,因此,传世文献称西域都护建立于神爵二年有其合理性”。 


尤其值得提及的是李炳泉在《关于汉代西域都护的两个问题》中对汉简中的“都护”一词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试图弥合神爵二年和神爵三年两种说法的矛盾。他认为汉简中的“都护”并非指“西域都护”,“将西域都护的设立时间确定为宣帝地节二年是不能成立的”,“西域都护设官于宣帝神爵二年,立府施政在神爵三年;它在建立初期为加官,属虚名,约在汉成帝时变为国家正式编制下的实名官职”。


尽管学者对西域都护的设置时间依然存在不同的认定且有想将西域都护始置时间提前到地节二年的倾向,但随着匈奴日逐王降汉,匈奴设置的僮仆都尉被撤销,西汉的西域都护取而代之却得到了学者的普遍赞同,似乎没有被质疑过;而对于西域管理来说,僮仆都尉和西域都护也构成了实际上前后相继的关系。如此,如何认识僮仆都尉和西域都护之间的关系,或者说诠释西域纳入多民族国家中国版图历史的标志是僮仆都尉还是西域都护就成为学界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这一问题的提出并不在于僮仆都尉的设置时间要远远早于西域都护数十年,而是事关我们如何认识中国疆域史以及如何评价边疆政权在其中作用的大问题。



三、如何定位僮仆都尉与西域都护


如何认识僮仆都尉和西域都护的关系,实际上早就有人给予过关注,遗憾的是从族群的视角提出的。刘锡淦在前引文中曾经提及:有学者认为西域都护的前身“不是使者校尉,而是僮仆都尉,理由是匈奴既然是中华民族的成员之一,他所建立的僮仆都尉是‘领西域’,‘领’也就是管理或治理的意思,西域都护的职权则与此同,后者接替了前者,作为中华民族说来,僮仆都尉应该是西域都护的前身”。但此认识为刘锡淦所反对,理由是: “第一,二者职权虽同,但二者所推行的政令不一;第二,西域都护的建立,不是因日逐王降汉才设,而是在这之前即有此职;第三,前后之间毫无继承性。因此,把僮仆都尉作为西域都护的前身是不适宜的,从而也是不可取的。”将僮仆都尉视为西域都护的前身自然是不成立的,因为西域都护的前身是使者或“使者校尉”。但笔者则认为在诠释西域纳入多民族国家中国疆域形成轨道过程中完全忽视僮仆都尉的重要作用,或者完全割断僮仆都尉和西域都护之间前后相继的关系的做法似乎过于简单了,更是严重“不可取”的做法。 


或许是受到上述观点的影响,在诠释西域纳入多民族国家中国疆域形成轨道时,国内的论著无一例外地将西汉设置西域都护作为标志而非僮仆都尉。 


《新疆简史》是较早系统诠释新疆历史的专门性著作,其选择的标志即是西域都护的设置: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郑吉为西域都护,“至此西域这块地方,包括今北疆及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广大地区,就都正式列入汉朝版图。这不仅是新疆历史上的一件大事,而且也是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而且上述历史表明,这也是我国整个历史和新疆地方历史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 


《中国新疆:历史与现状》是新世纪撰写的有关新疆历史的著作,其对新疆纳入中国版图过程的诠释是:“公元前60年(神爵二年),匈奴日逐王汉,匈奴势力最终退出西域,汉朝取代匈奴,统一了西域。从此,西域正式纳入中央王朝的统治体系。”


上述论著基本反映了国内学界的一般认识,基本属于以历代王朝或中央王朝为基点出发而构建起来的话语体系,其背后或多或少还有“汉族中心论”的影子。但是面对西域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脱离开历代王朝叙述视角,如果认为匈奴也是中国历史上的古代政权,其历史属于中国历史,那么匈奴在西域设置僮仆都尉对于西域纳入多民族国家中国疆域形成轨道的重要作用就存在一个是否应该重新定位的问题。或者说,我们可否将匈奴政权在西域设置僮仆都尉对西域实施有效管辖视为西域纳入多民族国家疆域形成轨道开始的标志? 理由是,既然匈奴历史是中国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匈奴对草原地区的“一统”为其后的鲜卑、突厥、蒙古等族所继承和发扬,为草原地区最终融入中国历史成为中国疆域重要组成部分奠定了牢固基础。从逻辑推理言,既然匈奴历史是中国历史的组成部分,匈奴疆域自然也是“历史上中国”疆域的组成部分,那么其所设置的僮仆都尉也就完全可以视为西域融入多民族国家中国疆域开端的标志。换言之,虽然我们不能将匈奴设置的僮仆都尉看作是西汉西域都护的前身,但可以视其为中华大地上的古代王朝(还是游牧王朝)对西域实施有效管辖的开端。更重要的是,类似如何定位僮仆都尉和西域都护的情况实际上并非个案,我们在构建西藏历史话语体系的过程中同样也遇到了相同的问题。 


如何认识西藏纳入多民族国家中国疆域的历史,我国学界也经历了几度变化,目前大致存在两种不同的说法:一是“西藏自古就是中国领土”;二是“西藏自元代以来纳入中国版图”。罗广武《为 什么说“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可以视为前一种观点的代表,该文以谭其骧先生对中国疆域的界定为基础,从地理、考古、民族学等诸多方面论证,认为“我们的结论是两句话: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到了元朝又成为了中国中央政权管辖下的一个行政地区。这两句话是科学的、完整的、含义明确的、不会引起误解的,也是完全符合历史事实的”。这种观点应该是我国学界的传统认识。张江华《西藏何时归入中国版图》则代表着后一种认识。该文认为“唐朝与吐蕃实质上是并列关系”,“到元代,西藏与中原王朝不再是并列关系”,“从元朝统一西藏的过程看,以军事先导为起点,崇佛为手段,恩威并施,笼络上层,建制委官,使中央对西藏享有完全的主权。从此西藏完全归入中国版图,成为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该说,这两种认识对元朝管辖西藏都给予了高度评价,但由于受到“中国中央政权”观念和“主权”理论的影响,得出两种不同的结论,而差异形成的关键点则是对唐朝和吐蕃关系的认定问题。在后一种观点看来,唐朝和吐蕃 是并列关系,唐朝是实现了中国“大一统”的王朝,可以视为“中国”,但其并没有对西藏地区实施有效管辖且吐蕃也并未被视为“中国”;而元朝既是被视为“中国”的“中央王朝”,同时又实现了对西藏的有效管辖,故而认为在元代“西藏完全归入中国版图”。暂且不说这种逻辑推理所涉及的“主权”是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带给欧洲乃至当今世界的概念,用其审视古代传统王朝的疆域构成是否适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重大问题,就是这种推理也完全忽略了吐蕃及其之前西藏地方诸多政权和族群在多民族国家中国疆域构建中的作用,犯了和认定西域纳入中国版图相同的错误:吐蕃和设置僮仆都尉的匈奴一样,因为不被认为是“中国”的“中央政权”,故其对西藏和西域的有效统治自然不能称之为“纳入中国版图”的开始。但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于吐蕃而言,唐朝统治者可以视自己为“中国”,而相对于实现更“大一统”的元、清、民国乃至于今天的多民族国家中国而言,唐朝和吐蕃则都属于“中国”,不仅其疆域可以被视为“中国”的组成部分,其设置机构实施有效管 辖的区域也应该一视同仁,因为我们诠释的是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历史,而非单纯的汉朝或唐朝疆域及其历史。 


在历代王朝主导的传统话语体系中,实现局 部“统一”的匈奴、吐蕃、突厥、回鹘、南诏、高句丽、渤海等因为政治中心没有进入过中原地区,都难以进入到王朝主体系列;而进入中原地区和其他中原王朝争夺“中国正统”的政权被分为两类,一类为实现了局部“一统”乃至“大一统”的王朝,如鲜卑人建立的北魏、契丹人建立的辽朝、女真人建立的金朝、蒙古人建立的元朝和满洲人建立的清朝是被纳入到历代王朝系列之中的,可以被视为“中国”;一类则是在“正统”争夺中败北的,如东晋以来进入中原地区的匈奴、鲜卑、羯、氐、羌诸族建立的汉、赵、秦及诸燕等政权,因为没有获得“正统”的确认,其地位也没有被列入“历代王朝”序列的可能,因此不仅不能以“中国”称呼之,而且还被称之为“五胡乱华”。也就是说,尽管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历史上中国”的大讨论基本达成了历代王朝疆域不能等同于多民族国家中国疆域的一般认识,但历代王朝尤其是实现“一统”的王朝往往被视为“中国中央王朝”的认识还是制约着我们对中国历史的诠释,边疆地区尤其是边疆地区政权在多民族国家中国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定位。在这种情况下,西汉在西域设置西域都护而非匈奴设置僮仆都尉,元朝对西藏实施有效统治而非吐蕃实现了对西藏地区的“一统”分别被视为西域、西藏“纳入中国版图”的开始就是一个自然而然的结果了。



结语


由此来看,是以西域都护还是以僮仆都尉的设置为西域融入多民族国家的开端体现着学界不同的视角;而西藏是“自古以来”还是从“元代开始”纳入多民族国家中国也体现着史观的不同。其背后的支撑理论则是两种不同的话语体系,一是传统的历代王朝话语体系,一是出现在近代并构成国家法基础的“主权国家”话语体系。


“主权”理论形成于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而中国符合主权国家理论的第一个条约则是康熙二十八年(1689) 清朝与俄罗斯签订的《尼布楚条约》,不加区分地完全用“主权”的原则审视中华大地古代王朝的疆域自然是存在缺陷的。而历代王朝为主体的话语体系对我国学界影响至深,最主要的原因是有号称“二十五史”的“中国正史”系列作为支撑,其所涉及的历代王朝被视为“中国正统”。值得关注的是,“中国正统”是中华大地诸多政权尤其是进入中原地区的政权打击异己势力的有力武器,由此也形成了中华大地在时间上具有先后相继关系的历代王朝体系,这一体系尽管屡屡强调“华夷之别”却并没有将非“华”族群建立的政权排斥在外。只是以历代王朝为基点构建起来的话语体系在“民族国家”理论的影响下往往被扣上“大汉族主义”或“中原中心”的帽子。而进入新世纪之后,该话语体系不仅面临着来自“疆独”“藏独”等分裂势力对中国历史的肆意解读,而且也面临着美国“新清史”学派的挑战,更面临着诸多邻国为构建自己国家的历史话语而对我国边疆历史的肆意解读。在这种情况下,抛开所谓“中国中央王朝”叙述体系,重新建构客观阐述边疆政权在多民族国家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话语体系则显得尤为重要和日益迫切了。 


多民族国家中国是中华大地上诸多政权和族群共同缔造的,这是当今我国学界的共识。既然中华大地上的诸多政权和族群共同缔造了多民族国家中国,那么这些政权和族群的历史自然就应该是我们诠释多民族国家中国历史所应该涵盖的内容,这些政权所设置机构进行有效管辖地区的历史也应该包括在内。唐人李大亮曾经用“本根”和“枝叶”来形容唐人心目中的“天下”:“中国百姓,天下本根;四夷之人,犹于枝叶。扰于根本,以厚枝附,而求久安,未之有也。”此说法也得到了唐太宗李世民的认同。但是,当今学者多从民族国家视角认识并将其归入“歧视”或“中原中心论”之列,从“天下”的角度看,无论是“本根”还是“枝叶”都是“树”的组成部分,尽管存在差别,但二者是一体的,共同构成了“天下”。“天下”是中华大地上诸多族群或政权用以形容“大一统”王朝疆域理想的词汇,但理想中“大一统”的“天下”演变为现实中的多民族国家的“中国”则是历经二千多年的发展在清朝最终实现的。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和俄罗斯签订的《尼布楚条约》是其开始实现的重要标志,此后清朝便以近现代主权国家“中国”的身份出现在国际舞台。既然今天多民族国家“中国”是构成“天下”的“中国百姓(华夏)”和“四夷”共同缔造的,那么从逻辑上讲不仅历代王朝是今天多民族国家中国疆域的“自古”,“四夷”的区域也应该给予相同的认定,即“四夷”活动的边疆地区也应该是多民族国家中国疆域“自古”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此诠释多民族国家中国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并不是刻意夸耀其辽阔和强大,因为其间也存在有些政权和族群脱离的情况。至于有些政权和族群互动的区域在多民族国家中国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脱离了轨道,对其过程予以客观诠释无疑也是历史研究应有的且更为客观的做法,也更符合多民族国家中国是中华大地上诸多政权和族群共同缔造的这一主流看法。






编 者 按:原文载于《古籍》,如引用请据原文。

文稿审核:包·苏那嘎

排版编辑:曹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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