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和亲政策作用简论

发布时间:2021-12-16 浏览次数:5346 来源:黑龙江民族丛刊

                                                                                    李桂荣


历史上,“和亲”即是中原汉族封建统治者与边疆少数民族统治者之间进行的一种政治联姻。这种具有政治性质的联姻最早是在西汉初年(汉高祖至汉武帝)汉朝统治者与匈奴单于间进行的。它在极其复杂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在许多问题上都存有争议,如关于汉初和亲政策的性质.有的学者认为汉初和亲政策具有屈辱性与贡纳性,有的否认汉初和亲所具有的屈辱性质,关于和亲政策的作用,有人认为和亲是“对匈奴的忍让,企图换取边境的暂时安静。不过匈奴却愈益骄横了.连年入侵边郡.抄掠人口畜产"。①甚至认为“和亲政策不仅没有达到汉王朝希望的目的,反而助长了匈奴侵略与掠夺的凶焰"②。对此我们不敢苟同,认为尽管汉初和亲政策对汉朝而言具有屈辱性和贡纳性,但仍不能否定汉初和亲政策在客观上所起的积极作用。


一、和亲对汉初维护北边安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在匈奴实力较强,汉朝实力较弱的情况下,和亲虽不能完全阻止匈奴入边掠夺,但毕竟使匈奴的侵掠有所收敛。这不难从史书的计载中看出,汉初和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战争。据统计,从高帝九年至武帝元光二年(133年),共66年,这是汉初执行和亲政策时期,在此期间匈奴入侵情况如下③:


文帝三年(前177年)夏,匈奴入居河南地,侵上郡,杀掠人民;文帝十四年(前166年),匈奴十四万人入朝那、肖关,杀北地都尉印,虏人民畜产甚多,其前锋部队深入到雍、甘泉附近,并烧毁了中宫。


文帝十四年至文帝后二年(前166—前162)间,‘匈奴曰已骄,岁入边,杀略人民畜产甚多,云中、辽东最甚,至代郡万余人。'


文帝后六年(前158年)冬,匈奴‘大入上郡、云中各三万骑,所杀略甚众而去。'之后,‘胡骑入代,居注边,烽火通于甘泉、长安。数日,汉兵至边,匈奴亦去远塞。汉兵亦罢。'


景帝时,匈奴‘时小入盗边,无大寇'(《史记•匈奴列传》)。


元光二年至元狩四年(前H9)共15年,是汉武帝废和亲政策后集中力量抗击匈奴时期。在这期间匈奴入侵情况如下:元光二年马邑事件后,匈奴绝和亲,攻当路塞,往入盗于汉边,不可胜数。元光三年‘(前129年)春,匈奴入上谷,杀掠吏民;’


同年冬,匈奴数千人盜边,渔阳尤甚;


元塑元年(前128年)秋,匈奴二万骑入汉,杀辽西太守,掠二千余人;


同年,‘胡又入,败渔阳太守千余人,围汉将安国;'


同年,匈奴又入雁门,杀掠千余人;


无朔三年(前126年)夏,匈奴数万骑入侵,杀代郡恭友,掠千余人;


同年秋,匈奴又入雁门,杀掠千余人;


元嫩四年(前125年),匈奴又复入代郡,定襄、上郡各三万骑,杀掠数千人;


与此同时,匈奴右贤王数为寇盗边,进入河南,侵扰朔方,杀掠吏民甚众;


其明年(前124年)秋,匈奴百骑入代郡,杀都尉朱央,掠千余人。


元狩元年(前122年),匈奴数万骑入上谷,杀数百人;


元狩二年(前121年)夏,匈奴入代郡、雁门,杀掠数百人,元狩三年(前120年)春,匈奴入右北平、定襄各数万骑,杀掠千余人(《史记•匈奴列传》、《汉书•匈奴传》等)。


我们将上述汉初与匈奴和亲时66年与武帝时绝和亲的15年相对比,便清楚地看出采用和亲政策之时,匈奴入侵明显减少。本来按常规而言,汉弱时,匈奴入侵应增多,汉强时,匈奴入掠应减少,但事实上却恰恰相反。其原因就在于在武帝当政以前,汉朝经济、军事实力虽弱,但由于釆用了和亲政策,缓和了彼此的冲突,使匈奴入侵次数大大减少。这对于汉初整顿内政,恢复生产,发展经济,巩固统治提供了一个必要的条件,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证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的作用。这都有利于社会历史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同时也有利于积蓄力量,为摆脱在匈奴关系中的被动局面奠定了基础。


三、汉初和亲对汉旬两族人民经济、文化交流以及民族融合起到了促进作用


虽然和亲是在汉匈两族统治者之间进行的,但却在客观上促进了两族人民间的经济与文化的交流.增强了两族人民的相互了解,促进了民族的融合。汉匈两族,同为中华古老民族,由于他们间的长期接触,势必产生两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不论战争时期还是和平时期都是如此。但总的看来,和平更利于两族经济文化的交流和民族融合。汉初和亲政策就赢得了更多的和平时间,而且密切了两族的来往,这自然对促进汉匈两族经济文化交流与民族融合有利。著名民族史学家马长寿先生曾指出:“匈汉人民,即匈奴的牧民和汉朝的农民,他们各以自己辛勤的劳动从事畜牧业和农业的生产,除了阶级斗争之外,只需要和平,不需要与邻国邻族进行战争的。在两国牧民和农民之间,为了增加生产资料和调节生 活资料,他们可以进行关市贸易;为了获得粮食,匈奴需要入塞垦田等等,所有这些和平往来、团结互助、公平交易等等都是两国人民之间的主要关系。这些关系是由两国劳动人民 ,阶级本质决定的。只有当敌国的统治者掠夺他们的人口、土地、牧畜和财富的时候,只有当敌国统治阶级禁止他们关市交易、往来垦田以及危害他们的生命和财产的时候.两国人民始愿意参加民族战争。”④应当说,马先生的精辟之论是合乎史实的。当汉匈发生战争之时,即两族人民切身利益乃至生命财产遭到对方威胁时,两族人民则处于敌对状态,往往封闭关市,减少来往,相反实行和亲政策,而且伴之以通关市,这样就使两族人民敌对状态消除, 经济文化的交流亦因之而密切。


汉匈两族经济上的交流,首先是两族百姓间的经济交往,但并不局限于此,而且逐渐影 响到统治阶层。起初,“冒顿单于得汉美食好物,谓之殡恶''⑤,可见当时匈奴统治者鄙视 与汉交往,排斥汉物与文化的渗入。但通过几代的“和亲”与多方频繁交往,逐渐改变了这种情况。公元前二世纪中叶,“武帝继位……,匈奴单于以下皆和亲,往来长城下",⑥直到马邑事件后,匈奴“尚乐关市,耆(嗜)汉财物”⑦。由此可知,匈奴上层已由鄙视与汉进行经济往来转变为羡慕汉朝的物质文明,非常愿意与汉交往,而百姓间通过关市等渠道的交往更加活跃。


由于汉初实行和亲政策,使汉匈交往机会明显增多,双方即有官方交往,伴随着和亲西汉经常向匈奴贡纳丝帛酒食以及车马等,又有民间的自由往来。双方交往频繁,交换种类繁多,除丝绸等外,还有铜器、铁器、陶器、木器、马具、黄金、服饰等,包括军事、生产及生精等各方面用品。这在史书记载和考古发掘中皆有明证。特别是在实物交易的同时,汉人先进的劳动经验渐为匈奴人所接受。如他们从汉人那里学会了穿井、筑城治楼的办法,并且出现了自己的铸铜业等。匈奴不仅在手工业上受到了汉朝的影响,而且在汉人那里学会了农 耕。史载匈奴开始进行“积粟"⑧。他们种植谷物,并“治楼以藏谷”⑨。在出土的匈奴遗 物中,有与中原形制相同的铁锌、铁镰、铁锄,反映了匈奴已有较为发达的农业。可以说, 匈奴在与中原长期交往的影响下,匈奴地区由单一牧业、狩猎经济发展到以牧业为主,兼有手工业和农业的多种经济形式,推动了匈奴族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


当然经济上的交流和影响是相互的,随着匈奴马匹的大量输入和养马技术的传入,使汉政府及民间养马业空前发达。汉初时“自天子不能醇匹,将相或乘牛车"⑩,可见畜牧业几乎已毁于战争。但到景帝时,汉朝太仆一官管理下的牧苑就有36所,分布在西边、北边,共养马36万匹⑪。《史记•骡骑列传》又载:在武帝元狩二年和四年对匈奴战争中,每次均能从民间征得马匹达14万匹之多。可见汉朝养马业已相当发达。汉朝初年养马业的迅猛发展当与匈奴以万计的马匹输于汉.“衔尾入塞”,以及匈奴养马技术的传入息息相关,从而促进汉初养马业以惊人的速度发展。


汉匈两族在经济交往的同时,也进行着文化上的交流。中原先进的文化给匈奴以极大的影响。在汉朝建立之初,“匈奴无文书,以言语为约束”⑫。但到汉文帝时.汉之和亲使者中行说降于匈奴,并“教单于左右疏记,以记其人众畜牧”。而且“中行说令单于以尺二寸牍,及印封皆令广长大”。马长寿先生认为,“这里所说的'疏记'、'函牍'、'印封'显然是指汉文;或者此是汉文正式传入匈奴的开始。',⑬在这里,且不论中行说的为人如何,就其这一行 动而言,确为匈奴接受汉文化做出了贡献,此亦是和亲直接导致的结果之一。匈奴文化虽落 后于中原,没形成本民族的文字,但其词汇丰富,有不少匈奴语通过汉语音保存下来,丰富 了汉语言文化。如匈奴人称最高统治者为“单于”,称王后为“阕氏”,称公主为“居次” 等。这都成为中华民族语言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总之,和亲促进了汉匈两族经济文化的交流。两族间经济、文化交流的过程,亦是民族 敬合的过程,正是在这种长期交流,相互接触,相互了解中逐渐走向触合的。从此以后,匈奴人便成千上万地移居中原,与汉杂居,渐渐地融合为一体。晋朝时,“匈奴五千余落入居朔方诸郡,与汉人杂处"购。这种情况的出现,当于汉代长期和亲、交往有着直接关系。应当说,汉初和亲政策的作用是积极的、值得肯定的。由于当时政治舞台上的主角是汉匈两族的 统治者,因此谁以体现出民族间的平等交往,汉初的和亲就具有一定的屈辱性和贡纳性,这是由于统治者的本质所决定的。但我们不能因此来否定汉初和亲在客观上的积极作用。


①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編》(修订本)第81页。


②张维华《汉史论集》。


③关于汉初匈奴入边情况统计,摘引自敬东《西汉时期三种不同性质的和亲》,《社会科学》(甘肃)1982年第2期。


④马长寿《北狄与匈奴•简短前言》,三联书店1962年岀版。


⑤《汉书•杨烽传》。


⑥⑦《史记•匈奴列传》丨《汉书•匈奴传》。


⑧《史记・骡骑列传》。


⑨瑣《汉书・匈奴传》。




编 者 按:文章来源《黑龙江民族丛刊》1995年2期,总第41期,引用请查找原文。

文稿审核:包·苏那嘎

排版编辑:武  彬


院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6公里处
蒙ICP备18002493号-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472号   网站建设 : 国风网络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 投诉建议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郑重声明:呼和浩特市昭君博物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登录

* 手机号码
确认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