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挛鞮氏“统治家族”地位的确立与影响

发布时间:2021-11-21 浏览次数:5623 来源:许昌学院学报

冯世明


[摘要]头曼统治时期已开启了匈奴族的政治文明,冒顿时期则进一步全面完善了匈奴王权,挛鞮氏“统治家族”的地位由此确立并巩固下来。冒顿也成为匈奴族非凡的祖先,他利用自己战胜者的威望和权力,构筑起家天下的统治格局,造就了匈奴的主体认同。


[关键词]头曼;冒顿;统治家族


[中图分类号]K2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824(2021)01-0088-03


匈奴王权产生之前,经历了很长的部落联盟时期。史载“自淳维以至头曼千有余岁,时大时小,别散分离”[1],各部落加入匈奴的时间有先有后,而且加入联盟的各个部落分合无常,颇不稳定。部落联盟是一个暂时的、松散的军事联合体,遇到外敌侵略或对外掠夺时,它可以号召各部落联合起来一致对外,一旦存在的条件消失了,它也容易走向分裂。随着头曼和冒顿两位英雄出现,匈奴王权形成并进一步得到巩固,使挛鞮氏家族成为匈奴的统治家族。


一、头曼单于与匈奴王权的产生


匈奴凭借着阴山给予的良好自然条件,迅速地发展壮大起来。战国中晚期,匈奴在阴山南北成为众多游牧部族的核心,据文献记载,匈奴史上第一个单于叫头曼[2]。在他的带领下,匈奴联盟迅速崛起并且向国家发展。


匈奴王权产生的时间,学界的一般看法是在冒顿时期。实际上,“应当是头曼单于甚至早于头曼单于,冒顿时期是全面完善的阶段”[3]。首先,“匈奴单于曰头曼”的提法,确定了匈奴族的最高统治者为“单于”,有了“单于”,这个政权的核心就形成了。其次,头曼单于之时已经有了一套官僚机构。冒顿从月氏逃回来以后,头曼令其“将万骑”。匈奴族是军政合一的政权,“万骑”之长这个职务拥有军事和行政双重功能。除此之外,当冒顿杀掉头曼后,“遂尽诛其后母与弟及大臣不听从者”[1]。所谓大臣,应该是头曼单于时匈奴的官员,而且官员是有一定数量的,这从侧面印证了职官体系的存在。


尤为关键的一点,匈奴最高权力已由挛鞮氏这一个显贵氏族所继承。冒顿原本被头曼立为太子,头曼宠爱的一位阏氏生了儿子,头曼便有废冒顿而立少子的意图,因而遣冒顿到月氏为人质。冒顿到月氏后,头曼突然攻击月氏,想借月氏之手杀死冒顿而达到废立的目的。冒顿偷乘好马逃回匈奴,发动政变夺取了王位。冒顿杀父夺位事件,表明匈奴内部出现了对领袖职位僭取的斗争。在人类历史上,从部落内的民主推选到由实力决定而后世袭,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按照一向惯例,匈奴的氏族首长和军事首领的职位是选举而来的,权力是由氏族或部落会议授予的,他们的地位与氏族成员是平等的。冒顿早被立为王位继承人的情况,表明领袖职位非由推选而是世袭,这是王权建立的标志。头曼欲废冒顿而立少子的行为,渗入了浓厚的个人意愿,这也说明他个人的权力已经凌驾于整个氏族之上,虽然这一计划没有最终成功,但是在指定继承者的问题上,头曼的意愿起了很大的作用,显示出一种新的继承制度。


头曼之所以敢于这样做,必然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密切相关。战国初期,匈奴人已掌握了铁器文化,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而出现了社会分层,产生了私有制,强烈地破坏了原始氏族社会的生产关系,氏族制度的机关已逐渐脱离人民大众。领袖与人民之间的亲密关系已经蜕化,最终成为脱离人民的一群掌握公共权力的人,较多财富的集中成为可能,领袖的职位也成了最高权力和地位的象征,不再是单纯的“为大家办事”。有了现实的利益,随之而来的便是对领袖职位僭取的斗争。冒顿“射杀其父”固然带有复仇的成分,但更为重要的则是凭借实力夺取最高权力[4]。


头曼死于公元前209年,与秦始皇的死亡时间相差一年,在位的时间,约为四十年,与秦始皇在位的时间差不多相同[2]。美国人类学家巴菲尔德指出,匈奴游牧国家因秦汉帝国之统一而形成[5]。匈奴建国的历史表明,当南方农业邦国凝聚成华夏帝国,北方草原游牧部族也凝聚成“国家”,以与前者对抗并获得资源。至战国晚期,匈奴部落联盟已经强大起来,构成对中原列国的严重威胁。秦并六国后,将战国时期北方诸国长城连接起来,“万里长城”于是成为华夏资源共享群体及北方资源边界的象征。长城以北各人群不得不尝试各种社会结群方式以进行资源分配、竞争,借以应对此一资源环境的巨变。这一期间两方战争频繁,“其后赵将李牧时,匈奴不敢入赵边”,“蒙恬将十万之众北击胡,悉收河南地”[1]。其时,以头曼为首的匈奴联盟进一步把周围的其他部族联合体支配起来,初步形成匈奴国家以与秦帝国对抗。


中国的统一和长城的建成对匈奴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这两件大事震动并激励着他们的游牧社会,在其内部唤醒了一种团结意识。这种勃然而兴的意识必然有助于头曼单于确立他的统治地位,并且将匈奴各部融合为一个统一的政治组织,这或多或少是仿效了秦帝国的模式。游牧国家组织的产生是由于它需要某种比相对于松散的部落联盟稍见严密的国家组织形式,来有效地应对与它毗邻的比较大而且更为组织化的定居国家的结果①。


二、冒顿单于与匈奴王权的巩固


公元前209年,正当中原经历秦末农民大起义时,头曼之子冒顿杀其父自立为单于。在这个过程中,冒顿的个人能力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冒顿偷取好马逃回匈奴,头曼认为他是个英雄,命他统率一万名骑兵。冒顿训练部下要听从鸣镝的指挥,要求他们在他用鸣镝射击任何目标时,都要毫不犹豫地跟着射击,不从命者即处死刑。这样训练之后,他在出猎的时候,以鸣镝射向自己的爱马,没有服从这个信号的人被杀。然后他又用同样的方法试验部下,他向自己的一个宠姬射箭,没有服从这个信号的人又被杀。后来,在打猎的时候,他向父亲的一匹良马发射鸣镝,所有部下都服从了这个信号,于是冒顿彻底建立了他军令的威严。由此可以推测,之前匈奴都未曾有过如此组织性的军队行动,冒顿要给予他们绝对服从命令者的观念。直接依据冒顿的指令进行条件反射的“万骑”,转变成非比寻常、整齐划一、精实强悍的机动军团。在打猎的时候,他向父亲射出鸣镝,他的部下跟着射箭。就这样,他震慑所有的人,夺得部落大权。


之后中原地区混乱,冒顿乘机南进,重占“河南地”,并先后“东袭击东胡”“大破灭东胡王”,俘虏了大量东胡人民,匈奴的实力顷刻之间大为增长。匈奴在灭东胡之前,整个国家组织仅仅初具规模而已,可是灭掉东胡之后情况就不同了,不但增加了许多人口,而且也产生了足以服众的领袖,可以说匈奴的国家组织是冒顿在灭东胡后才基本完备的。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认同感并不强烈,只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部落出现,其他各部落或各民族都会向这个强大的部落靠拢,并宣称他们与这个强大的部落是同一民族。灭掉东胡之后,统治疆域已相当辽阔,之后又“西击走月氏,南并楼烦、白羊河南王。悉复收秦所使蒙恬所夺匈奴地者,与汉关故河南塞,至朝那、肤施”[1];“北服浑庾、屈射、丁零、鬲昆、薪犁之国”[1],以匈奴部落联盟为基础,征服了上述部落联盟、部落和其他一些小国,建立起北方草原历史上第一个游牧帝国。所谓“英雄造时势”,具有勇敢、坚强、有魄力有远见等良好的品质,在南征北讨中,首领权威越来越大,影响力和支配力也越来越广泛,“匈奴贵人大臣皆服,以冒顿单于为贤”。马长寿指出,匈奴在冒顿领导下征服了北方的部落和部落联盟,这些部落和部落联盟大部分是以游牧和射猎为生的,他们拥有广大而肥沃的牧场和森林,具有各式各样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对于匈奴奴隶主的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利益,所以草原的贵族大人们都对冒顿单于竭诚拥护,全力支持他建立一个以奴隶所有制为主要制度的国家[4]。由此,统治权完全集中到挛鞮氏一族的局面被巩固了下来,而冒顿也成为匈奴族非凡的祖先,利用自己战胜者的威望和权力,构筑起家天下的统治格局。


三、冒顿单于对匈奴国家形态的塑造


匈奴帝国的疆域是如此辽阔,在没有使用文字的情况下,因此很难实行中央集权式的统治。冒顿开创的国家布局、战略战术,不仅奠定了匈奴国家的形态,而且领导着之后一千多年的游牧民族。


《史记·匈奴列传》载匈奴政权的组织大致如下:“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匈奴谓贤曰‘屠耆’,故常以太子为左屠耆王。自如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大者万骑,小者数千,凡二十四长,立号曰‘万骑’。诸大臣皆世官。呼衍氏、兰氏,其后有须卜氏,此三姓其贵种也。诸左方王将居东方,直上谷以往者,东接秽貉、朝鲜;右方王将居西方,直上郡以西,接月氏、氐、羌;而单于之庭直代、云中;各有分地,逐水草移徙。而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最为大,左右骨都侯辅政。诸二十四长亦各自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封都尉、当户、且渠之属。”[1]冒顿将领土分为左、中、右三大区域,单于自居中央,东方由左贤王统领,左贤王通常会 成为单于的继承人,西方由右贤王统治,地位次于左贤王。万人队的编制及担任指挥官的“万骑”之前就存在了,冒顿因势利导设置了二十四长,二十四长以下设置了一套千长、百长的职官体系,从而将社会成员相对稳定于被分封的千长、百长管理之下,将原来按部落集团划分的游牧地域,重新进行调整分配,从而使部落认同地位受到影响或潜在化为次一级认同。


这种超越于氏族部落的主体认同,既有游牧社会提供的物质条件,也有冒顿的个人智慧,追随冒顿的军队和勇士们的奉献等因素。原本就具有充足机动性、团体性且善于骑射的游牧民骑马战士,在拥有适当的指导者且被有效地组织化管理时,军事行动变的势不可挡。在冒顿东征西讨的过程中,除了树立个人的权威,也加强了对军事组织的操纵性。以至于白登之围的时候,刘邦所见到的匈奴骑兵四面八方,队列整齐,秩序井然。应该说,冒顿在充分利用游牧社会特性基础上,创造性的完善了此前匈奴社会军政合一的政治制度,从而有效地控制了匈奴社会成员,这种有效控制本身也强化了社会的认同感,推动了匈奴族群整合的深度。由于匈奴强有力的外部扩张行动,影响所及地域辽阔,形成了极大的社会反响,外部社会对匈奴人形成了强烈的印象和认知,人们大多会无视匈奴社会内部的差异,而将其视为一个高度统一的共同体,这无疑成为推动匈奴主体认同发展的重要外部力量。至此,匈奴族体的整合达到了历史新高度。


①内亚游牧社会与南部定居文明存在紧密的共生和互动关系是学界较早达成共识的命题。这种认识在西方学术界自拉铁摩尔于20世纪40年代首次进行系统论说,此后在近70年的时间内,巴菲尔德、哈扎诺夫等多位学者结合游牧社会的研究成果,对拉铁摩尔之假说进行了发展与补充,形成了较为全面的阐释体系。他们多认为内亚游牧经济人口密度低、各部落之间流动性与离散性极强,单纯的游牧社会缺乏维系高级政治形式的凝聚力,亦不具备相应的物质资源保障。游牧国家的发展不是因内部需求的推动,而是在他们被迫持续性地与具有更高组织程度的定居国家社会接触时所造成的结果。游牧与定居的过渡地带,或者邻近定居社会之地区往往成为内亚游牧帝国(或联盟)的发源地,其天然的地域优势能够方便吸收南方农耕社会的资源,长期维系政治统治,打破游牧社会离散循环的宿命,这就决定了内亚社会的兴衰往往与南部定居社会相呼应,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2]陈序经.匈奴史稿[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3]何天明.对匈奴创建政权若干问题的探讨:匈奴政权始自冒顿单于说质疑[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6(1):40-45.


[4]马长寿.北狄与匈奴[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5]Barfield.Thomas J.The perilous frontier nomadic empires and China[M].Cambridge:Mass.B.Blackwell,1989.





编 者 按:原文引自《许昌学院学报》2021年第40卷第1期如引用请据原文。

文稿审核:包·苏那嘎

排版编辑:武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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